打麻将时儿子溺亡
5月20日下午,陕西安康白河县城关镇发生一起悲剧,一名1岁多的男童不慎翻入酒店水池内溺亡。
据了解,事发当天水深不到1米,“出事的小男孩1岁多,身材矮小,谁也没料到他会从缝隙翻进去。”据一名市民介绍,这个水池里原本养有一些景观鱼,孩子可能是将头伸进去看鱼,不慎翻入水池。据周围市民说,事发时孩子周围无监护人,也没有行人注意到悲剧的发生。
记者联系到小孩父亲刘先生,当天上午,他的妻子和嫂子两人带着各自的孩子在步行街逛街,遇到相识的一家棋牌室老板招呼,嫂子去打麻将,妻子带孩子又逛了会儿街,下午2时许再次来到这家棋牌室。为招揽生意,老板让妻子上去打几圈,不料不一会发现找不到孩子了,众人四处寻找,最终在50米外的酒店水池内找到了孩子。孩子被先后送往白河县两家医院抢救,但因溺水时间太长,已没有了呼吸。
刘先生说,当时妻子曾以带孩子不便为由,不愿意打麻将,但棋牌室老板为了凑够一桌收取台费,称可以帮忙带孩子,见不好拒绝,妻子便答应了。记者辗转联系到该棋牌室老板周女士,她对刘先生的说法予以否认。(来源:凤凰网)
家长对孩子的监护义务
监护人是指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监护人在家庭保护中的职责主要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受教育权、身心健康、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以及对财产权利等的保护。
对于上述案例,如果店老板曾承诺照看孩子,将负一定责任,但1岁多的男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孩子的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外,酒店虽在水池上安装有防护栏,却疏于管理,存在安全隐患,也需负一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