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齐柏林遇难
凤凰网讯:导演齐柏林遇难曝出之后,花莲地检署检察官相验,发现了三名遗体,都是被左侧撞击身亡的,但是也不排除是直升机在最后的时候呈现了左倾的状态。导演齐柏林遇难的消息曝光之后,网友们纷纷为其惋惜。
台湾的一架直升机在拍摄的过程中竟然坠毁了,当时拍摄《看见台湾2》的台湾导演齐柏林也在飞机上,不幸落难。齐柏林1964年出生,他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摄影,因此立志要当一名导演。希望可以让大家看到大地的美好和脆弱。齐柏林是一个天真的人,非常愿意花时间去做一件事情。齐柏林的离开,让《看见台湾2》成为遗憾。

目前,根据花莲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怡仁、检察官陈静谊11日和飞安会、“民航局”、花莲县警察局鉴识人员及家属,相验遗体和前往坠机现场实地鉴定、采证,并请凌天航空及目击证人到场协助。目前根据已经获得的证据,仍然没有排除是直升机系因机械故障、驾驶操控或气候风向等因素造成不幸,后续将由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移动直升机残骸、发动机及相关重要零件,送往实验室拆解比对,查明确实坠机原因。
空难事故赔偿标准怎么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旅客的人身伤亡完全是由于旅客本人的健康状况造成的,承运人不承担责任”。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随身携带物品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因发生在航空运输期间的事件,造成旅客的托运行李毁灭、遗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维护国内航空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以下简称《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航空运输中发生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 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 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 元。 第四条 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 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五条 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以看出,关于空难事故的赔偿标准和依据。对于齐柏林的遭遇我们深表遗憾,但是我们也要知道遇到类似事情的法律规定,以便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找专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就上法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