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融资新规出台以来 25份定增方案以发行期首日定价
据证券时报报道,近两个月,采用“随行就市”之新定价标准(即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实施的定增项目,其参与方的平均浮盈仅为3%,已低于贷款基准利率。而随着“新老划断”前存留的定增方案逐一实施,轻松套利的定增盛宴即将彻底成为历史。由于“新老划断”的实施安排设定,再融资新规出台前的定增方案正“发一单少一单”。与此同时,执行新规的方案也有条不紊地推进,仅遵循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这一条规则,就已令原本“暴利买卖”变为“平常生意”。
据上证报报道,数据显示,再融资新规出台以来,共有25份定增方案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以此计算出的平均发行当日浮盈比例仅为6.14%;如果将统计时间缩短至最近两个月,平均浮盈仅为3%,甚至还明显低于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水平。考虑到按照现行规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可以给出小幅的折扣空间),这仅仅个位数的浮盈可谓回归正常。
定向增发价格和基准日如何确定?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90”。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上述“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
以上是基准日的确定。关于股票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并不是把每天的收盘价简单加起来除以20。更多具体问题欢迎在咨询法邦网专业私募基金律师石珍珍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