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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备案出新规 委托贷款等情形将不再备案

私募资讯     石珍珍     2018-03-27 阅读: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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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再度出新规 明确私募基金投资范围

继券商集合资管计划和基金专户投资委托贷款被叫停之后,1月12日中基协再度出手,明确存在借贷活动的三类情形不属于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将自2月12日起不再予以备案。私募投资非标债权之路也被堵死。协会认为,私募投资基金是一种由基金和投资者承担风险,并通过主动风险管理,获取风险性投资收益的投资活动。私募基金财产债务由私募基金财产本身承担,投资者以其出资为限,分享投资收益和承担风险。私募基金的投资不应是借贷活动。所以对私募看看投资的范围作出的新的规定与限制,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不属于私募基金范围。

不属于私募基金投资范围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基协的最新规定,以下经营活动不属于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

一、底层标的为民间借贷、小额贷款、保理资产等《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七)》所提及的属于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受)益权;

二、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的;

三、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类企业等方式变相从事上述活动的。

为促进私募投资基金回归投资本源,按照相关监管精神,协会将于2月12日起,不再办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范围的产品的新增申请和在审申请。律师认为,限制私募基金投资范围有助于管理私募基金,并保证投资者的利益不受侵犯。私密基金本就是投资的一种方式,若变为借贷活动有失本意,不符合投资本质的经营活动不应属于私募基金范围。更多私募基金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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