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遗孤拜祭养父母
腾讯新闻讯:据日本共同社6月24日报道,二战后被遗留在中国、之后返回日本的遗孤及其家人组成的访华团一行中,约40人24日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郊外方正县的“中日友好园林”,向纪念中国养父母等的共同墓碑献上从日本带来的千纸鹤并进行悼念。
报道称,这是日本遗孤等两年来再次访华。他们在1995年设立的墓碑前默哀。据NPO法人“中国归国者・日中友好会”介绍,虽然该墓未安葬有直接抚养过此次访华团成员的养父母,但成员们回忆起自己的养父母,流着眼泪献上了祈祷。
仙台市的遗孤角张纮(77岁)表示,“不仅是自己的孩子,还抚养了我这个日本敌人的孩子,对于养父母唯有感谢的话语。希望继续讲给下一代人听。”
据报道,访华团一行还祭扫了墓碑附近的共同墓地“日本人公墓”,将于28日返回日本。
中国人怎样收养外国小孩
首先要明白的是收养外国小孩要同时适用外国的收养法律和中国的收养法,也就说,收养人应同时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和我国《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才能收养外国孩子。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我国公民作为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最后,具体收养手续的办理当事人可以向所收养的小孩的国家大使馆咨询。
以上就是”日遗孤拜祭养父母 中国人收养外国小孩需满足哪些条件“的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收养的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同样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享有《婚姻法》中规定的父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