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非罪,量刑,取保候审,刑事辩护,刑事自诉,国家赔偿
执业机构:山东信法律师事务所
所在位置: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体育场西邻菏泽市家具市场四楼
侯永宾律师,山东信法律师事务所主任,菏泽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业务委员会委员,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兼职),菏泽市纠风监督员,牡丹区法院司法监督员,菏泽公安交警支队执法执纪监督员,牡丹区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侯永宾律师从业20多年来,累计接待业务咨询达12000余人次,成功代理辩护了各类案件3800多件,曾担任全区8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1992-1994年连续三年被评为菏泽地区十佳律师,2000被评为“菏泽市(原菏泽地区)十佳律师”,2002年被评为“菏泽十优律师”,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基层建设模范”,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十佳律师”,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公正执法先进个人”,荣获“山东省律师公诉人辩论赛优秀辩手”奖,2006年被评为“山东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并被菏泽市仲裁委员会聘为仲裁员,被菏泽市牡丹区聘为行风评议监督员,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聘为首席顾问律师等,2007年进入牡丹区人大常委会做兼职常委。 2008年侯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称号,2009年被牡丹区工商联聘为常务理事;2010年,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度被市政府授予“菏泽市第三届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是山东菏泽律师行业的一面旗帜。 侯律师擅长于刑事辩护领域,熟悉中国的司法制度,熟悉诉讼、仲裁、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法律实战经验。在刑事案件领域,侯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以下法律帮助:在侦查阶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控告;审查起诉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向检察机关提出相关意见;审判阶段为被告人辩护:在一审、二审过程中,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参加法庭审理,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辩护: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调查和收集证据,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代理申诉案件,代为制作申诉材料,代为再审立案,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代理刑事案件:在自诉和公诉案件中代理举报、指控犯罪,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等法律服务。 侯律师凭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思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界的一致认可。为人正派、性格谦逊、认真且负责任是当事人对侯永宾律师的一致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