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邦时评

殷清利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常年顾问,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电视机爆炸致一死一伤 厂家责任如何界定

殷清利律师     2015-03-23 阅读:832



据《燕赵都市报》等媒体报道,电视机看了十多年几乎没有出过毛病,深夜却突然爆炸化为一堆碎片,大量黑色有毒粉尘瞬间弥漫房间。3月19日上午,河北省邯郸县东军师堡村李老太太经过10多天紧急抢救,终于脱离生命危险,可她7岁的外孙女却因为呼吸道被粉末堵塞不幸窒息身亡。

对此殷清利律师认为,使用年限虽有明确,但国家并无家电方面的“强制报废”规定,既然没有强制报废,那么产品一旦发生意外,即便超过使用年限,厂家不能因此拒绝用户的赔偿要求。

同时,殷清利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里,遥控可以作为间接证据,用户可以找到销售方出具相关证明,甚至街坊邻居的证言、含有电视机的家庭照片皆可作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规定,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倘若厂家认为其产品不存在缺陷,应由其负责举证免责。

殷清利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常年顾问,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殷清利律师最近更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