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区原本绿绿的草地,却突然变成了垃圾堆,推开窗子便是垃圾的臭味,苍蝇蚊虫,这已经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家住同安区的徐女士就遇到的类似的事情。因为垃圾桶摆放在自己窗下,已经对她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发生这样的事情,业主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又该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究竟谁该负责?推窗见绿变推窗“垃圾堆”
据腾讯大闽网报道,徐女士家住同安区芸溪居住公园三期114梯2楼。近期,她和家人深受噪音和蚊虫的困扰,这些困扰源自窗外近期设置的十几个分类垃圾桶。原本是花圃,却被规划为垃圾集中点。每天虽然有专人定时清理垃圾,更换垃圾桶,但当他们下班时,垃圾中的恶臭味、苍蝇蚊虫、野猫结伴找食的“凄厉”叫声,已深深影响到附近住户的生活。她和邻居们联名向物业和居委会递交“变更垃圾点申请书”,建议将114梯垃圾点移至113—114之间空地,这个位置能够把影响降至最低。管理方也重视这一问题,向他们表示将研究解决,但目前尚未有具体措施和方案。
小区绿地变垃圾堆 应该如何维护权益
占用绿地变垃圾堆,首先找小区物业协调,要求小区物业进行整改。
占用绿地变垃圾堆,属于占用绿地的违章搭建,也可以要求城管部门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小区整改。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未征得业主同意,绿地上投放分类垃圾桶的行为已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至于垃圾桶的位置摆放不合理的问题,相关业主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将垃圾桶摆放在合理位置,应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业主可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