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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林 律师

执业机构: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罪与非罪,量刑

南京7.27失火案暴露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

杨学林律师     2011-06-22 阅读:973



2010年7月27日凌晨1时30分许,南京的一家宾馆发生了火灾,两位女大学生不幸丧生。她们是吸入烟气窒息死亡的。说来令人难以置信,火灾的原因是隔壁房间一个叫王惊天的青年,正在给他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结果电池爆燃了,引发火灾。

今天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了《失火案暴露电动自行车行业乱象》一文。文中披露了这次火灾的一些细节,特别是提到了爆燃电池的质量问题。然而,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这个问题采取进一步的调查行动,也没有追究其他涉案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而是仅仅将王惊天一人作为责任人给抓起来,以“失火罪”起诉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王惊天的亲属已经委托我作为他的辩护人。我已经到法院查阅了卷宗材料,并且到看守所会见了王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王惊天被指控的“失火罪”过失犯罪。由于《起诉书》并没有说王惊天属于“情节较轻”,也就是说,王惊天所面临的是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我正在准备为王惊天出庭辩护。我除了将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王惊天的权利外,我还十分关注本案的一个奇怪现象:为什么爆燃电池的质量问题被一再刻意回避?这其中有什么内幕?本案将于近期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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