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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强奸幼女公安不立案,该怎么办?

杨东律师     2012-02-23 阅读:1433



曾经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在永州中院二审开庭。案件审理已经结束,将择日宣判。暂且不说庭审事宜,先看看要求公安立案有多难?

据媒体报道,2006年,湖南永州11岁的女童乐乐被周军辉强奸并强迫卖淫,在其母亲请亲戚扮成嫖客救出女儿后,多次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但公安机关多次拒绝其母亲立案要求,最后,直到其母亲以死相逼,两个月后才得以立案,几经波折,引发省公安厅的关注。

世人都很想问下,为什么永州相关的公安机关拒绝立案呢?不立案到底是什么样的理由呢?但是很多时候,问了也白问,没有人会理你,这个你懂得。那么作为普通的公民,碰到此类事件,遇到公安不立案,我们该怎么办呢?

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分析认为,如果公安不立案,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一般情况下,报案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决定的相关材料。当然实践中,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也不说明理由更不给书面材料证明办呢?可以将报案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注意留存),通过邮局双挂号形式邮寄至相关部门,然后再以电话形式沟通确认,注意固定相关报案的证据。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二、如果还是不立案,则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进行审查为什么不立案。具体的方式、方法还是和上面一样。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另外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三、对于在立案过程中,发现侦查人员涉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依法举报,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总之,当立案失去监督,就会出现权力滥用甚至引发腐败。是否立案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要依法立案、依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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