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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俏江南张兰被起诉户口注销传票被退涉嫌滥用诉权

杨东律师     2012-11-20 阅读:1788



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俏江南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兰被公司创始人马先生起诉过户房产后,案件出现新的情况。朝阳法院上午通报,办案法官与张兰所在地派出所核实,张兰已于9月17日注销户口,现身份情况不明。原告马先生称,他是俏江南创始人之一,因身体原因离职。马先生说,2004年12月,他与张兰和俏江南签订了两份《离职补偿协议》,其中第二份协议约定,张兰将其名下位于朝阳区蓝筹名座的一套房子转让给他作为补偿,房屋贷款由张兰负担。马先生说,协议签订后,他一直居住在这套房中,目前房贷已经偿还完毕,但张兰至今仍不办理过户手续。2012年9月,马先生起诉张兰,要求协助房产过户。朝阳法院办案法官向张兰的户籍地和俏江南公司住所地邮寄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均被退回。经法官向张兰户籍地派出所核实,张兰已于9月17日注销户口,现身份情况不明。记者上午电话联系马先生,他表示已经得知张兰户口被注销一事。马先生表示,他确系俏江南公司创始人,但对与张兰之间的官司不愿多谈。记者随后致电张兰,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分析认为,像此类传票被退回的情况在民事诉讼中经常发生,有的的确是无人签收,但有的则是为了规避诉讼,恶意拖延诉讼,阻挠诉讼的进行。因此,在这次民事诉讼法修改也是有所体现,最主要的就是增加诚实信用原则,而针对就是一种滥用诉讼程序权利,在正常的诉讼过程中,一些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妨碍诉讼的正常进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法院正常诉讼进程。实践中很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票送到的问题相当的突出,而本案中的情形也可以说较为接近,因为众所周知张兰既然是俏江南公司的董事长,而法院将传票邮寄至俏江南公司住所地是也是非常合理的,但却被退回,存在一定的滥用送达权利的恶意。

当然,即便张兰注销户口出国出境定居,对其身份信息确认,法律上也是可以解决的,如果户口注销派出所无法查询,也可以从俏江南公司着手,通过工商局查询其董事长的身份信息,或者申请法院去相关职能部门调取。就算是邮寄传票无法送达,法院也可以选择留置送达,实在不行则进行公告送达。因此,无论如何,诉讼都无法避免,只是早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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