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邦时评

杨东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当当网被指假货索赔遭拒的法律分析

杨东律师     2012-03-12 阅读:477



据媒体报道,市民程女士称,2011年12月22日,自己在当当网合作商家“水木启迪数码专营店”购买了总价5820元的索尼CX360E摄像机套装,包括索尼CX360E摄像机主机一台、索尼FV50和索尼FV70电池各一块、KenkoUV镜一个、索尼摄影包一个。付款后验货时发现,摄像机机身外商标不规整、不清晰,UV镜尺寸不匹配。2011年12月25日,索尼官方特约维修站检测该货品套装后,给出鉴定结果:摄像机和电池均非索尼中国销售,货品不能享受索尼公司全国联保。同日,程女士经指定网站验证发现,套装中的UV镜也是假货。

程女士于2011年12月26日依照当当网和卖家的“假一赔五”承诺,要求卖家做商品售价的5倍赔偿时,遭到对方负责人徐先生的拒绝;向当当网投诉,也未给予实质性回复。2月29日,程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赔偿。

对此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表示目前网络消费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消费模式,当当网也是国内响当当的知名网购网站,涉及商品众多,自然问题也会随之变多。本案中程女士在当当网购买的近6000元索尼摄像机套装被专业鉴定为假货,依承诺要求卖家假一赔五时被拒绝,为什么卖家拒赔呢?可能最主要的原因卖家不认为是“假货”,按照媒体披露,程女士对其摄像机和电池进行鉴定,结果非索尼中国销售。极有可能是大家俗称的“水货”,不是中国大陆行货。如与笔者所猜测一样,那么本案争议的焦点就是以下几点。

水货是不是假货?“水货”一词的由来,是因为早期走私者为逃避关税等原因,将国外船运过来的商品用塑料袋等密封好后投入约定的浅海中,再从陆上坐小船到该地点将货物取走。所以一般作为走私物品及非正常渠道销售产品的统称。所谓水货就是指在某国家或地区没有经过原生产厂家所指定的销售代理而进行销售的产品。因此严格来讲水货不是假货。

卖家是否尽告知义务?作为卖家,在出售商品时是否尽到告知义务,作为网店对商品的告知义务一般体现在商品详情及相关描述的内容中。如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商家就难辞其咎。买家是否为明知?如果尽到了告知义务,作为买家明知是“水货”而购买,商家可以免责。卖家是否误导买家该商品时大陆行货,能享受全国联保,如是也能要求退货赔偿,但假一赔五估计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当当网的无忧购物之“假一赔五” 是指如果您认为购买的商品是假货,并能提供国家相关质检机构的证明文件,在当当网商家收到您的退货并确认后,当当网商家会返还您全额的商品货款,同时再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您五倍的商品金额。本案中当当网为什么未给予实质性回复,可能是程女士未能提供国家相关质检机构的证明文件。另外当当网也未就假货进行定义,从网站相关条款来看,也只能说假货是非正品。但如果真是“水货”的话,你很难讲它是非正品,是假货。

总之,程女士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相对弱势,依法维权应予以鼓励支持。希望其注意案件可能争议焦点,收集对有利证据,最后的诉求能获得法院支持。

杨东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杨东律师最近更新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