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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为华 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10336787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从二套房认定谈如何防范无良中介的虚假承诺

薛为华律师     2013-03-11 阅读:1291



近日,张先生准备买婚房,从某知名房地产中介机构处看上了一套二手房,价值400万,在父母的帮助下凑齐了120万的首付款,张先生虽然对于房屋很满意,但是对于这套房屋是否属于家庭第一套房有些吃不准,因为根据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的相关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被认定为属于第二套房的话,张先生要为购买该房支付240万的首付款,而对于张先生来说,这笔首付款肯定是无法承受的。换句话说,如果被认定为是首套房的话,那么张先生有能力购买这套房子,而如果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话,张先生则因无法支付首付款,而只能忍痛放弃这套房的购买计划。于是,张先生把他的顾虑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这家知名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并将家庭现有房屋状况等信息也一并告知,希望房地产中介机构凭借其专业知识帮忙判断。该中介的员工为了促成这单交易,一口咬定说“您的这套房子属于首套住房,放心好了!这套房屋很抢手的,您还是先签了再说,如果被认定第二套的话就解约,我们把钱退给您好了。”于是,张先生与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签订了居间协议,与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同时,付了10万的定金并支付了4万元的中介费。

没想到,几天之后,中介打电话告诉张先生说这套房子被认定为二套房,需要首付240万。张先生一听就傻眼了,然后提出按照承诺解除协议并要求退还定金及中介费。此时,中介翻脸不认人,说从未承诺过张先生,于是问题就这样出来了。

在国十条出台之后,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案例,很多购房者想知道如何防范此类购房陷阱。这里,笔者对此类问题向广大购房者支支招。

首先,不要迷信所谓的信誉,哪怕是那些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因为很多业务人员为了拉单子,常常会出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虚假承诺。但一旦出现问题,他就矢口否认他曾经说过的话。因此,建议在购房过程中进行全程录音,作为证据予以保留。

其次,不要轻信任何人的口头承诺,应该将中介的口头承诺落实到纸面上。以张先生的这个案例为例,张先生如果当时稍微冷静一下,在签订居间协议及买卖合同时,增加一条“如果买方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屋需要首付60%首付款的情况下,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定金及中介费”,这样的话他的风险会大大降低。

第三,不要把所有的问题都让中介去解决。在签订书面协议前,最好自己亲自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及贷款银行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买房资格和贷款条件。

第四,委托专业律师全程参与交易过程,帮助购买者防范交易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其实,在对于委托律师问题上很多购房者有一个误区,认为有了房地产中介为何还需要律师?其实不然,房地产中介是为了促成上下家交易的居间服务机构,它并不站在任何一方的角度上考虑问题,而律师则是完全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出发去考虑问题,因此,首先两者的角度是不同的。其次,律师相比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更加专业的人士,可以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另外,目前还有一种奇怪的现象,购房者可以为了一套动辄几百万的房屋支付1%的中介费,但是却舍不得付低于中介费的律师费。试想如果张先生在购买婚房前可以聘请专业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及全程的法律服务,那么,张先生是不是就不会发生数万的经济损失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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