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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溺亡湖中,父母状告公园

赵秀利律师      阅读:3271

赵秀利 律师

联系电话:13589079799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摘要 20岁的大一女孩何某来深圳探望母亲,结果晚上到笔架山公园散步时溺亡。其父母把公园管理处和市城管局告到法院,索赔79万余元。昨天,该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此前一审判公园管理处赔偿33万余元,而就公园是否应该担责,当事双方争辩激烈。 为此,法邦网就本案中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的赵秀利律师。

法邦网: 赵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赵秀利律师:   大家好,我叫赵秀利,是山东盈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很高兴能够在此和大家讨论一些热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法律。

法邦网: 如今,公园溺水事件频频发生,由溺水事件而引发的诉讼案件也日益增多。公园作为城市中的自然观赏区和供公众休息游玩的公共区域,其有没有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市民在公园中发生的意外,公园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赵秀利律师:   城市中的公园作为大众休息、游玩的最普遍的场所,其当然有义务对游客的人身安全起到一个基本的职责和义务;这个义务不会因为景点是否免费而成为公园规避自己的责任的借口;当然,收费和免费在安防义务的注意程度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敞开式公园不能因其具有开放性和免费性就可以免除责任,敞开式公园的安全责任仍然由其管理者承担。但是,应当说明的是,公园承担的只是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
  敞开式公园,因其是开放性的和免费性的,它与游客之间不存在服务合同,与营利性公园性质不同,不需要承担合同履约责任,只承担自身设施的安全保障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自身设施和规划存在缺陷,以及对这些设施未尽合理的管理,并由此引发安全事故,敞开式公园才需承担责任。如果公园设计合理、设施安全可靠、在危险区域给予了安全警示,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就不承担任何责任 。
  但是公园有保障基本安全的义务,和市民发生意外是否有权要求公园承担责任并不是一个概念,还要视具体情况而论;

法邦网: 若受害人家属状告公园管理处,要求对受害人的死亡进行赔偿,需从哪几个方面进行举证?


赵秀利律师:   要注意几个方面,比如受害人的年龄,认知程度;公园的设施是否符合基本的安保要求;警示标志的有无以及事发现场的时间、光线、场地等等的具体情况,能找到目击证人是最好的。

法邦网: 本案中受害者的父母认为是因为市城管局和笔架山公园管理处没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悲剧的发生。您认为本案中的市城管局是一个适格的被告吗?


赵秀利律师:   如果本案中笔架山公园在规划、设施、建筑物等方面有违章的地方,而这些违法情况又属于城管局的管辖、治理范围,但是城管局却怠于管理,同时这些违法情形比较容易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那么,城管局就是一个适格的被告!

法邦网: 受害者的父母二审上诉称,市城管局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请问连带赔偿责任在民事诉讼中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您能否为网友们解释一下。


赵秀利律师:   所谓连带赔偿责任是指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在权利人提出请求时,各个责任人不得以超过自己应承担的部分为由而拒绝;连带责任分为约定连带和法定连带,实践中以法定连带责任为主,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连带责任这一民法规定是对赔偿权利人的有效保护,能够最大的限度的帮助其行使合法权益;举个例子:赔偿义务人有甲、乙、丙三人,法院判决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甲资金雄厚,而乙和丙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完全可以只要求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邦网: 对公园溺水事件的防范,您认为可以从哪几方面着手?


赵秀利律师:   一是公园要对自己的基本设施注意防护,警示一定要明显易懂;如果条件允许建议公园在水域旁增设救生人员;同时要大力宣传安全知识。
  另一方面作为游客,要有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自身安全;对小孩、老年人一定要看护好;出现意外懂得自救。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赵秀利律师:   呵呵,主持人问的已经比较详细了,对了,如果大家去收费公园游玩,最好把门票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啊。

法邦网: 再次感谢赵秀利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赵秀利律师:   法邦网贴近生活,办的很人性化,同时也为律师和当事人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沟通渠道,我们律师也会尽力给当事人提供更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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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利律师
本人从事多年司法实践,在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执业感言:律师不仅仅需要巧舌如簧,更需要的是清晰的思路,逻辑的思维,以及为当事人全力工作的职业道德!!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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