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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有风险

柳战军律师      阅读:3896

柳战军 律师

联系电话:1393902635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常年顾问

摘要 年关一天比一天近,很多打算过年回家的人近期眉头都皱起来了。火车票一票难求,飞机票也水涨船高,回家之路漫漫。于是,社区论坛、车友会、QQ群中“过年拼车回家”的话题也热起来,找乘客、找车主的帖子非常多。但是,在拼车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问题却是大家都没有想过的。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的柳战军律师。

法邦网: 柳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柳战军律师:    大家好,我叫柳战军,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

法邦网: 第一个问题也是以下问题的基础,就是拼车是否合法,一段时间有人把“拼车”行为等同于“黑车”,您对此是怎么看的?


柳战军律师:   合法与否要看车主是否收费。如果收费,就涉嫌非法营运。

法邦网: 车主与拼车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有人说是雇佣,有人说是运输合同,还有人说是合伙等等,反正看法不一,您从专业的角度是如何看这个问题的?


柳战军律师:   不管车主收费与否,只要是经其允许搭乘的乘客上车后,双方就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邦网: 过节拼车回家固然很方便,省去了买票难和挤长途车之苦。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拼车仍然会遇到想不到的麻烦。作为车主和搭车人该如何去避免这种风险。柳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柳战军律师:   鉴于私家车车主的驾驶技术及保险赔付问题,拼车对于双方都存在相应的风险,从法律上讲,车主的风险会更大。建议拼车前,双方多做了解,相互查验证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另外最好投保意外伤害险,以转嫁风险。

法邦网: 还有一个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那就是由于私家车在参加保险时都是以非营运车辆参加,而所有保险合同中都会规定这么一条:“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那么如果在拼车过程中有人受伤,是不是就得不到赔偿了?


柳战军律师:   所以说车主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可以考虑通过购买意外伤害险来规避这类风险。

法邦网: 如果车主和搭车人事先都没有做任何书面的约定,那么一旦出现事故或者其他纠纷,该如何处理?


柳战军律师: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做什么。未造成人身伤亡,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另外还要到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取赔偿。
    至于发生其他纠纷,要看具体情况来具体处理。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柳战军律师:   相信随着公共交通的完善,拼车的尴尬也会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

法邦网: 感谢柳战军律师的精彩解答。希望日后有更多的机会与您合作!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柳战军律师,可登陆本网咨询页面提交一对一咨询,也可以通过我们栏目右侧页面的嘉宾介绍查找律师联系方式与柳战军律师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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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战军律师: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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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战军律师
柳战军律师,原军队律师, 曾在二炮部队担任法律顾问职务,现执业于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该律师心思缜密,工作细致、注重实效,为人诚恳率直,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业务专长: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 联系电话:1393902635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刑事辩护,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939026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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