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酒后驾车撞死人逃逸
马国华律师
阅读:4126
联系电话:13683387619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上市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行政诉讼 调解谈判
摘要
2011年1月11日上午,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案,一名75岁的老人被宝马车撞倒致死。与其他交通肇事案不同的是,此案被告人身份特殊,他本身就是一名从事法律工作11年的专职律师。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国华律师。
法邦网:
马国华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马国华律师:
我是北京市佑天律师所马国华律师。我做律师工作 已经近30年了,经常给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做代理,索赔经济损失,同时,有时候也做肇事司机的辩护人。这是律师职业的需要。所以我们也会有换位思考以及不同角度的分析方式。做得多了,感触也是很深的。
法邦网:
在本案中,作为被告律师,对法律应该非常了解,对事故后的处理办法也应该更清楚。律师犯法,需不需要加重处罚?
马国华律师:
我认为,如果从法律角度考虑,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角度讲,律师不是特殊群体,不是特殊犯罪主体,法律规定中没有加重处罚的规定。因此不需要加重处罚。就像法官、检察官、甚至民警,出现交通事故也都是按照同样的法律标准来处罚。
法邦网:
在庭审中,被告为自己辩护称自己懂法但是忘了遵守,很多网友愤怒的表示如果社会上连懂法的人都“忘了”遵守法律,更何况常人。律师有自己的特殊身份,应该提出对自己更好的要求。对于网友们的观点您是这么看的?
马国华律师:
“忘了遵守法律”这种说法自然是自己无奈的一种说辞,忘了遵守法律,就要受到法律处罚。你忘了法律,法律不会忘了 “处罚 ”应该处罚的行为。
法邦网:
作为律师可以自行辩护,但不少网友发现肇事律师仍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这有没有必要?
马国华律师:
“肇事律师仍聘请了一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这很有必要”! 就像医生有病也要请其他医生来救治一样。 律师与在押人进行沟通,交换意见,一方面可以提取其本人的意见,另外可以与预审、公诉人、法院进行沟通;就像死刑犯,必死无疑的死刑犯,国家仍然要求其聘请律师辩护,就是自己或者家庭不给聘请律师,国家也要给指派律师为其辩护,这是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环节之一,宪法赋予每个公民获得辩护的权利。
法邦网:
如果这名律师受到了刑事处罚,那么对他以后的执业会有什么影响?他还能从事律师工作吗?
马国华律师:
《律师法》第七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中针对第二款由于过失犯罪被开除公职的不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律师法》第七条第二项“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律师行业是要将“故意犯罪”的人排除在外。过失犯罪可以不影响其职业,但是律师业的口碑很重要,这件事情对其终身都会是有影响的。
法邦网:
时下正值年终,人们年终聚会多了,酒驾也开始反弹,作为律师,你想对司机朋友们说些什么?
马国华律师:
“饮酒一定要有节制”、“开车之前绝对不能饮酒”。周围同餐共饮的人,也一定要监督司机朋友们,尽到自己的尊法的义务和爱护朋友的责任。
马国华律师:
如果从被撞老人以及家属的心情来讲,赔偿多少也是不能换来老人一家的亲情;
从报道中我也看到,这位律师付出了65万的代价,其实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这样的主动赔偿,也是在主动降低损害后果,得到家属的谅解,比起那些拒不赔偿的,还是有一定的积极表现。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的判决是公正的。
法邦网:
再次感谢马国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马国华律师:
希望法邦网越办越好,多为老百姓宣传法律,做国家法律与民众沟通的桥梁。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马国华律师
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兼职仲裁员。
1981年复员转业进入司法局工作,曾担任司法助理。83年开始做专职律师,参加全国第一届律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执业资格。87年就已经是讲师级律师。几十年的基层群众工作的磨练,造就成为现在的“平民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上市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行政诉讼 调解谈判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683387619
电子邮箱:mgh571227@hotmail.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马国华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