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辑不堪家庭暴力杀夫受审
胡文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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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801392399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摘要
近日,一则这样的新闻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自称长期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北京某报社的一名女编辑在一次争执中持刀将自己的丈夫杀死。2011年1月11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胡文友律师。
法邦网:
胡文友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胡文友律师:
大家好,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胡文友
法邦网:
据调查,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存在家庭暴力,每年十万个家庭因此解体,此数据还在不断上升中。究竟什么是诱发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我国立法现状对于“家庭暴力”这一现象有哪些规定?
胡文友律师:
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较大的生活、工作压力,个人性格等都可能会导致产生。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大多数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当中还是有共性可寻的:比如:绝大多数施暴者的文化水平较低,个人素养不高;深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司法惩处不力以及缺乏专门的相关法律约束等等。
目前我国的《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有禁止性的规定,但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及制裁条款,并不明确,具有模糊性、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不利于家庭暴力行为的预防和打击,也不利于家庭的稳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法邦网:
来自我国监狱部门的信息显示,因遭受家庭暴力无法解脱最终导致“逼急杀夫”的案例一直是我国女性犯罪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本案中,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请问胡文友律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因“家暴”杀夫能不能获得轻判?
胡文友律师:
从我国刑法理论上来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严格符合四要件说。即:首先,有实施行为的主体,且这个主体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要求;其次,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再次,要有犯罪客体即他人的生命权;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些“家暴”杀夫的案例确实做出了适当的轻判,这也是随着人们对“家庭暴力”认识的加深,对这些本是受害者的加害人一种人性化的审判。但是,“家暴”并不是法定减轻的情节,所以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从犯罪情节、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权、保障刑法的实施。
法邦网:
本案被告的辩护律师称被告的行为是防卫过当,对此您怎么看?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胡文友律师:
个人认为涉嫌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有以下区别
一:定义不同,所谓正当防卫就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基本特征表现为:首先,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其次,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
二:量刑不同;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邦网:
法院在处理此案的时以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这种处理符合审判规则吗?有哪些案件是可以不公开审理的?
胡文友律师:
这种处理是符合审判规则的。我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法邦网:
在访谈的最后,我想代表广大女性朋友问律师一个问题,那就是在面对家庭暴力的时候,应当怎么应对?
胡文友律师:
我认为在遇到家庭暴力的初期一定要学会反抗,不能任由这种暴力行为无休止的发展下去,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报警、向妇联反映情况等寻求公力途径救济;其次,要积极主动的跟身边可信赖的人沟通,避免因长期压抑而造成心理上的负面情绪;再次,当婚姻出现无法挽救的局面时,要果断、理智的走出来。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自我保护。
法邦网:
再次感谢胡文友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胡文友律师:
祝法邦网越办越好!更贴近生活,更贴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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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友律师
胡文友律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要服务领域:房屋买卖、租赁纠纷,离婚房产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物业纠纷等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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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胡文友律师,北京房地产资深律师,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曾在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王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从事法律职业以来,本着为当事人预防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建设和谐家园的原则,成功处理了很多房地产纠纷案件,达到案结事了结果。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消费维权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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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hwyhao20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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