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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摔倒无人扶

黄文灿律师      阅读:5576

黄文灿 律师

联系电话:13907629319

擅长领域:金融、房地产、经济合同、国际间投资合作以及其他民商事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摘要 1月10日早上,家住北京朝阳的许大妈在去菜市场的途中摔倒。年过60的她因膝关节不灵活,自己爬起来很费力。当她向周围的人投去求助的眼神时,却无人愿意上前搀扶。最后,她不得不用了很多时间才自己挣扎着站了起来。类似的事情或许每天都在我们的身边上演。 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黄文灿律师。

法邦网: 黄文灿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黄文灿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朋友好!我是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的黄文灿律师,很高兴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进行交流。

法邦网: 时下,“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的事件频频发生。一方面我们听到对“世风日下”的集体谴责,另一方面却是“好人难当”的无奈感叹。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困局?


黄文灿律师:   新闻媒体时不时常批露了这样一种现象,引起社会舆论哗然。我不否认这种情况会真实发生,但应该注意到媒体本身有放大的功能,如何对待这一现象,需要一种理性的态度。老人摔倒无人扶,可能有两个层面的东西:一是不想去扶,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反正不是自己的事儿,干嘛要去管,这方面体现的是世道人心的冷漠。二是不敢去扶。扶了,就要承担到底,一大堆事儿,医院要先收钱,后治病,自己花了时间,还得垫钱;极端的情况下还会惹火烧身,家属还要以莫须有的理由找自己的麻烦。做好人好事,成本高,这是一个社会环境的问题。
    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困局呢?我觉得这是一个转型时期的问题。中国正在向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转型。熟人社会里,大家乡里乡亲,邻居同事的,有信任感,有安全感,遇到这种事儿,大家都觉得有道义上的责任,而且不必担心被讹上了。但陌生人社会,不是这样,大家彼此并不熟悉,没有什么信任,相互之间习惯以利害得失作为自己行为选择的基础。对于转型阶段出现这种的问题,应该以新的办法和机制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不可以强求人们还以以前熟人社会的模式来解决新的环境下出现的问题。

法邦网: 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给很多人留下了负面影响,至今仍有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法律对这个案件的“不公”,使中国的道德倒退了10年。对此观点,作为一名律师,您是怎么看的?


黄文灿律师:   这是一个夸大的说法,也是不客观的。司法个案,只是个别地解决纠纷,当然他会产生一些社会后果,影响人们的社会意识。但说能使中国的道德水平后退,这是假想联系,夸大其辞。彭宇案有它的可争议之处,该案运用了“经验法则”来推导彭宇是加害人,但是法官在案件中运用的“经验”我们理解起来很有困难,从而导致了种种争议。这说明我们对道德实践的体验,还缺乏共识。但一个社会的道德整体水平,是由这个时代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决定的。彭宇案,只是彭宇案。如果我们看到熟人摔倒了,我们肯定会毫不犹豫去救助。但是,如果是陌生人,你要允许别人去思考,去选择,既然是道德选择,就不能搞强加,你自己道德水平高,不能强迫对方道德水平也高,我们也要允许道德水平低的人存在,大家数人是庸众。同时,从性质上讲,你看彭宇案做好事做砸了,今后我就不做好事了,这种思维特征也是违反道德规律的,本质上是好人好报的互酬期待在起作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种互酬式的道德要求,其实可以通过制度建设来完成,比如通过社区的救助体制来完成。

法邦网: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人不能做”,事实上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潜意识。现实生活中偶有发生的假摔,家属讹人的情况也浇灭了人们的热心。面对假摔,家属讹人的现象,我国法律有没有做出具体的规范?在面对家属讹人的时候,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黄文灿律师:   在这个转型时期,的确有这样一种情况。除了上面所说的陌生人社会,彼此不熟悉,信任差外,另外一个原因是社会节奏在加快,每个人都承受着很多社会生活压力,越都不想多事。这是实情。假摔,家属讹人这种现象,在本质上是无法根除的。当然,这种情况,一旦查明是假摔并跟着就讹人,应当以诈骗行为讹。这个法律依据是有的。既有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刑法作依据,主要看情节轻重了。如果家属讹人以诉讼方式来进行,在实践中往往不好认定。主要是证人难找,案件事实难以查清。在这种情况下,以最严格的正确标准要求,法官犯错误的机率有50%,这个时候,要求做好事的人要有相当的承受力,包括应诉的承受力。因为在诉讼面前,不管是你是真害人的还是做事的,诉讼地位都是被告。既可以享受诉讼权利,也要履行诉讼义务。

法邦网: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是我们国家的传统美德,如今却成为不敢伸手的道德恐惧。有网友提出对于出手帮助别人的人,国家应当给予奖励。对此您觉得合理吗?应该鼓励这么做吗?


黄文灿律师:   我不认为我们今天这个时代的道德后退了,相反,我认为今天的道德整体水平是进步了,社会保险体制就是典型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成熟体制,它远不是古诗文的纸言片语,而是发挥了极大的社会保障作用。
    社会救助体制,主要还是要依赖于我们政权的公共设施建设,由110、120等为代表的公众救助体制,我们有这个条件。在例外和紧急的情况下,也应该鼓励热心人士进行紧急救助,这种行为,不应只是一个道德表现,还应该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一旦认定,应该比照海商法上的救助行为一样,有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国家要完善公共救助体制时,还应支持人命救助基金鼓励和补偿进行社会救助的行为。同时,鼓励救助人,向被救助人请求合理补偿。

法邦网: 对老人摔倒无人扶的这一现象,您觉得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根治?


黄文灿律师:   老人摔倒无人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心脏病发,可能真的不适合直接去扶,而应该马上打120。但是从道德原因去讲,还要是人心本善,要鼓励人心向善,乐有善举。在这方面媒体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在媒体喜欢挖负面的东西,很少能看到《为了七十一个阶级兄弟》那样的报道了。从体制上讲,要完善公共救助体制,让110、120这些公共设施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要鼓励社会救助,作为必要的补充。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黄文灿律师:   总的来讲,不同时代,对于社会问题有不同的解决办法。过去是回不去了,那种温情脉脉的乡土社会离我们渐行渐远了。我们不能过分地依赖于他人的道德,我们需要集体贡献自己的智慧,智慧本身就是一种善,高于基于恐惧的善。

法邦网: 再次感谢黄文灿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黄文灿律师: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祝法邦网能够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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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灿律师
黄文灿,四川大学法学学士,法律硕士。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司法部涉外律师培训和高级律师培训结业证书。曾先后在浙江、成都、海南执业。现在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执业,系海南省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曾成功代理多起新型复杂、重大的民事和经济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亿元的经济损失。
擅长领域:金融、房地产、经济合同、国际间投资合作以及其他民商事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907629319
电子邮箱:ok0898@qq.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黄文灿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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