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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该不该禁?

胡益华律师      阅读:16568

胡益华 律师

联系电话:1381060008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房地产

摘要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在阵阵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年,是中华民族传统的过年习俗,然而,爆竹声中夹杂的似乎也有烦恼。除夕以来,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引起各界关注。以北京为例,从除夕至初五,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194起,致伤388人,2人死亡。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汉良律师事务所的胡益华律师。

法邦网: 胡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胡益华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来自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的胡益华律师,非常高兴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探讨与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的问题!

法邦网: 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民俗。而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引发的扰民、火灾、伤人等诸多问题,使燃禁之争更趋激烈。多年前,我国许多城市曾经尝试过禁止燃放爆竹,但是后来都从“禁放”转到了“限放”。有网友表示,如果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就是限制了公民的自由。对此观点,您是这么看的?


胡益华律师:   我个人认为,一刀切的禁止在任何地点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确实存在限制一部分有燃放烟花爆竹需求和爱好人群的自由。刚才主持人也谈到,过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人的传统民俗,对于中国人的传统民俗,我们应当在一定的范围、一定的程度上予以尊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火灾、伤人、环紧污染等问题,但是根据相关报道,几乎所有的由于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火灾、伤人事故都是由于燃放者违章、违法操作所造成的。我们不能由于某一部分人群的过失或者过错,进而剥夺另一部分人群所享有的权利。

法邦网: 烟花爆竹会造成不确定的意外伤害,必然也会造成“无辜者”受害,当民众因观看焰火而遭到人身伤害时,应当如何维权?谁能对其进行赔偿?


胡益华律师:   在观看烟花爆竹的过程中,遭受到烟花爆竹的伤害,在维权过程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固定和保留证据。由于烟花爆竹的都有特点,很多烟花爆竹在燃放之后,就再也无法找到烟花爆竹本身,更无法找到烟花爆竹的生产者,甚至燃放者都会由于怕承担责任而否认系其自己所燃放的烟花爆竹。民众在受到伤害后,首先应当寻求目击证人,证明烟花爆竹的燃放者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其次就是保留至其伤害的烟花爆竹残留物,再一个就是立即报警。通过公安机关的参与固定相关的证据材料。
    在烟花爆竹行业,一般谈到焰火,都需要由具有燃放资质的专业燃放公司和专业人员来燃放。在受到焰火伤害的情况下,首先可以找到该燃放公司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可以找到燃放焰火的组织者、焰火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邦网: 春节放烟花,汽车也很受伤。这几天,不少保险公司也不断接到车辆被烟花炸伤的报案,对于此类损失保险公司究竟赔不赔呢,许多车主一头雾水。若私家车被烟花炸伤后,车主应当怎么做?您能否为广大车主们支支招?


胡益华律师:   一般情况下,如果受损车辆投保了车损险、不计免赔与玻璃单独破碎险,汽车被烟花爆竹炸伤,保险公司应当予以理赔。但一般的保险公司都会设定一定的免赔比例。车辆受到烟花爆竹损害,车主朋友最好首先能找到烟花爆竹的燃放者,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当然,如果发现损害系由于烟花爆竹的质量存在问题,还可以固定证据要求烟花爆竹的生产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找到燃放者、生产者,保险公司会在一定比例范围内给予赔偿。
  车主朋友发现车辆被烟花爆竹炸伤,应当在48小时内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以免造成理赔时间的延误。

法邦网: 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膨胀和高层建筑的增加,春节燃放烟花似乎摆脱不了火灾的阴影了,比如09年的央视大火案与今年的沈阳皇朝万鑫酒店大火。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能避免这种恶性事件发生,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胡益华律师:   各种由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组所造成恶性事件时有发生,造成惨重的损失,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在现实生活中,要避免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为关键的就是烟花爆竹的燃放者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上的标注的注意事项来燃放烟花爆竹;另一方面就是城市建筑要加强防火措施,避免使用易燃材料来装饰、装修房屋外部结构;第三方面就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高烟花爆竹产品的技术含量、使用新技术,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产品导致火灾发生。

 

法邦网: 一些发达城市和地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举措和规定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胡益华律师:   一些发达城市和地区对于燃放烟花爆竹确实有不少地方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但是对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管采取何种举措和规定,最为关键的是要处理好如下几个问题:
  首先需要加强烟花爆竹供货商的管理,保障市场上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都系合格产品,避免劣质、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其次是对于燃放场所的管理,严格按照消防及相关法律规定,设定燃放场所,依法不能燃放的场所一定要禁止,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第三就是加大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使烟花燃放者掌握正确的烟花爆竹燃放要求和技术。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胡益华律师:   总结起来,今天的话题其实是两个方面,首先是烟花爆竹是否应当禁放;另一方面是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的安全及受伤害后的维权问题。关于第一个方面,我认为我们不能以“禁放”这样一个貌似简单的方法来解决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所产生的弊端,我们都知道,之前有很多的城市已经“禁放”了,但是现在又开始“限放”了,这首先就表明“禁放”不能解决问题,烟花爆竹燃放还是有一定定需求的,一味的禁放,带来的问题将会跟多,比如虽然禁放了,但是由于存在需求,将形成一个烟花爆竹的“黑市”,而由于禁放,政府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不再管理和规范,“黑市”烟花造成人员和财产伤害后,无法找到生产者、销售者来承担责任等。
 

法邦网: 再次感谢胡益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胡益华律师:   通过与法邦网的接触,发现法邦网能够从老百姓的实际法律需求出发,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为老百姓提供他们所急需的法律知识;并给律师朋友提供了非常好的一个与大家沟通的平台,非常好。我本人愿意与法邦网一道为大家提供更多的力所能及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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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益华律师
胡益华律师,现为北京市汉良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民商事诉讼部主任。执业以来,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承办过数量众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事务、知识产权、房产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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