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1年1月起,中国内地将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室外工作场所完全禁止吸烟。国家卫生部妇社司司长杨青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透露这一信息时称,这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提出的目标。 明年能否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这是个相当大的疑问。法邦网就此问题采访了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的邱岳律师。
法邦网: 众所周知,我国是个烟草生产和消费大国,现有烟民3.5亿人,被动吸烟者高达5.4亿,每年有10万人死于吸烟。可以说禁烟工作既紧迫又艰巨。相对于多数网友的乐观态度,不少专家对“禁烟令”的执行表示担忧。靠“一纸政令”禁烟,显得有些“势单力薄”,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法邦网: 实际上,“禁烟令”并非卫生部的首创。早在2004年,广东省就已经颁发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禁止在医院、影剧院、候车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但收效甚微,开出的罚单寥寥无几。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请您给大家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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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岳律师
执业经历 北京市傲雪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副主任。邱岳律师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各种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办事严谨细致、认真负责。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公司并购 房地产 常年顾问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321128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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