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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孟令岐律师      阅读:3477

孟令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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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摘要 89岁的肖婆婆坐在家门口晒太阳,突然大半瓶老白干从天而降,砸断了老人的左大腿。事后,物管、警方都没找出肇事者。近年来,像这种小区居民从抛掷物品致他人遭受损害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抛物行为具有突发性,受害人一般无法预防,因此损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法律实务中,这类案件被称为“高空抛物案件”。 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的孟令岐律师。

法邦网: 孟令岐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孟令岐律师:   大家好!我是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孟令岐,很高兴认识大家!

法邦网: 《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那么,高空抛物是否属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孟令岐律师:   悬挂物、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属于建筑物的物件致人损害;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则属于人的行为致人损害。虽然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直接标的是物,但其根本原因是人的行为,是侵权人利用物致人损害。因此,对于《民法通则》第126条当中的搁里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不能进行扩张解释,高空抛物不属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

法邦网: “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有何区别?您能否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孟令岐律师:   “高空抛物”与“高空坠物”区别的关键在于致人损害之物是否是在人力直接作用下发生了致人损害的后果。
  如果人力作用是致人损害的根本原因,那么由此引起的责任当然应属于行为责任属于高空抛物;如果物件是在没有人力直接作用的情况下致人损害,通常是由于致害物件的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管理疏忽,这种情况就属于物的责任属于高空坠物。

法邦网: 在本案中,当事人欲状告楼上6家住户,这是否合理?市民若遭遇高空抛物,应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孟令岐律师:   我认为还是比较合理的,我国法律高空抛物行为责任存在漏洞,让楼上6家住户举证,证实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自认。维权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邦网: 在高空抛物这类案件中,加害人的确定是最大的难点。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比较常见的处理原则是“集体归责”——即找不到责任人,就由全楼居民集体承担赔偿责任。不少人质疑,这让其他许多无过错的人无端承担了法律责任,有悖于法律的公平。对此您是怎么看的?


孟令岐律师:   鉴于高空抛物案件最为显著的特点就是实施违法侵害的行为人不明,我个人认为,高空抛物案件的解决之道,必须在此一要件事实的举证责任分配上取得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规定,“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此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结合受害人与高层建筑业主对于是否实施高空抛物型行为的举证能力,我认为,将没有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举证责任交由高层建筑业主负担更加符合公平原则,同时也有利于高层建筑业主预防此类事故、维护公共安全。

法邦网: 因高空抛物而伤及无辜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孟令岐律师:   最主要的法律责任就是赔偿损失。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费用。

法邦网: 对于高空抛物致损甚至致死的事件,在城市小区中已屡见不鲜。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建筑物和周边环境、小区秩序的管理者,对高空抛物行为是否应承担责任?如果承担,要承担什么责任?


孟令岐律师: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我认为物业公司是不承担责任法律责任的。因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为的实施者,我国现行法律也没有规定物业公司有这方面的义务。

法邦网: 国外法律对“高空抛物”有哪些规定?有没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


孟令岐律师:   美国:在美国,高空抛物属于侵权法范畴。在“高空坠物”案件中,美国法官经常使用的一个词叫“注意义务”(Duty of Care)。法官们认为,如果一个人由于过失或疏忽而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他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加坡 :新加坡法律对高空掷物行为予以明确法律认定,只要对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行为,都必须予以约束和管制。新加坡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新加坡国家建屋局还可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
  在发达国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已经不再是赔偿人身损害的主要资金来源。例如:1960年,美国因补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付出的赔偿费用,侵权责任赔偿仅占7.9%。个人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占36.5%,社会保险提供的补偿占18.1%,再加上其他诸如劳工损害,社会公共福利等的补偿,整个社会保障体制共承担了50.6%,新西兰于1973年施行的事故补偿法则更具开创性,其规定因车祸、医疗事故、灾害等意外事故的生命、身体的损害者,无论是否出于他人的过失,皆得请求补偿,并禁止就死亡或身体伤害依侵权行为规定请求损害赔偿。我国台湾地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也逐步创设了无过失补偿体制,并健全社会安全保障,形成了三个阶层的赔偿或补偿体系。国外的这些很难适用中国可以适用。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孟令岐律师: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我本人持否定意见的。希望广大读者看到今天这次访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及其法律上的规定有一个了解,呼吁广大读者杜绝这样行为的发生,为我们的家园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为人类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法邦网: 再次感谢孟令岐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孟令岐律师:   法邦网是一个很好的解答百姓法律知识的平台,希望各位网友广泛参与,也祝愿法邦网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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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令岐律师
孟令岐,广东信通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律系、民族党派(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电视台新闻栏目律师顾问团成员,某晚报法律顾问团律师。孟律师在电视台、晚报等媒体上对社会上热点法律问题发表评论文及解答近百次。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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