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名人谈

少年投石取乐夺人命,该不该负刑责?

雷国彬律师      阅读:2892

雷国彬 律师

联系电话:13351755798

擅长领域: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保险理赔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摘要 4月16日,广东省惠州警方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称知名已故深圳“爱心大使”丛飞遗孀邢丹遇害案告破:三个90后少年,在事发时用小石块和混凝土块向高速公路上的过往汽车投掷取乐,其中15岁的林某健掷出的一混凝土块击中受害人邢丹所乘汽车前挡风玻璃,致邢丹受伤,不治身亡。 为此,法邦网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黑龙江智赢律师事务所的雷国彬律师。

法邦网: 雷国彬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雷国彬律师:   大家好,我是黑龙江智赢律师事务所的雷国彬律师,很高兴与大家一起探讨法律问题。

法邦网: 本案中,三名青少年向过往汽车投掷石块取乐,其中林某健掷出的一混凝土块击穿邢丹所乘汽车前挡风玻璃,致邢丹受伤不治身亡。就此事件来说,三名青少年的行为是否涉嫌共同犯罪?


雷国彬律师:   三名青年的行为涉嫌共同犯罪,三人故意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客观上造成他人受伤死亡的情形。

法邦网: 有网友认为这三名少年的行为属团伙犯罪,那么在现行的法律中有“团伙犯罪”这种说法吗?


雷国彬律师:   团伙犯罪是一种犯罪形态,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种或数种罪。近些年来,它是一种以青少年犯罪人为主体,以纠合性的松散结构为特征的违法犯罪群体的总称。符合刑事犯罪集团基本特征的、属犯罪集团性质的犯罪。团伙犯罪的性质属于恶劣情节型,法律上一般会从重处罚的。但是根据罪犯的实际情况会在量刑上从轻处罚(比如未成年犯罪团伙)。

法邦网: 对本案嫌疑人的行为定性,网友们众说纷纭,有人说触犯了故意伤害罪,有人认为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人觉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一名律师,从本案目前的情况看,您认为应如何定性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雷国彬律师:   故意伤害罪,三名青年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伤及他人仍放任自己的行为造成本案的悲惨结果。

法邦网: 三个犯罪嫌疑人分别为15岁,17岁和19岁,而直接造成邢丹死亡的行为人是年仅15岁的林某健,那么,15岁的林某健是否要为邢丹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雷国彬律师:   法律规定14岁至16岁就要对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依法承担责任。

法邦网: 对于案中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问题,大家也非常关注。本案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该如何确定?我们看到这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十几岁的少年,可以说没有什么经济实力,这种情况下,他们的监护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


雷国彬律师:   本案民事主体为三名青年,15岁、17岁属于民法限制行为能力,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监护人要承担责任,19岁属于成年人依法有其承担的人。
  依照相关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法邦网: 犯罪嫌疑人轻易地进入高速公路,并站在路旁向过往车辆投掷石快。如此说来,高速公路在管理上是否也存在着不规范之处?高速公路管理方是否应当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雷国彬律师:   高速公路管理方对此负是否承担责任看其是否进到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如果没有尽到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邦网: 近些年来我国“高铁、高速公路和公路”建设迅速发展,类似本案这种以“玩耍”为由伤人甚至“杀人”的情况并不鲜见。对于这种“投石取乐”的行为,应如何合法规范?对此您有什么建议?


雷国彬律师:   作为管理单位公路管理方应加强安全保障义务,加强安全网的安装,加强巡视尽量做到安全防护义务。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雷国彬律师:   家长和学校都要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法邦网: 再次感谢雷国彬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雷国彬律师:   希望法邦网能更好的架起律师与公众的桥梁,为公众及时排忧解困。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雷国彬律师
黑龙江大学法学学士,执业于黑龙江智赢律师事务所,注重刑事犯罪、交通理赔、房地产纠纷法律实务研究。
擅长领域: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保险理赔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行政诉讼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351755798
电子邮箱:lgb116.good@163.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雷国彬律师联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