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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获百万遗赠,红了谁的眼?

周奕凯律师      阅读:5252

周奕凯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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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招标投标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摘要 拥有百万资产的张素芬无儿无女,已过耄耋之年的她住进了老年公寓;而仅给她做了3年保姆的陆正华,却通过张素芬的遗赠拥有了好车和两套大宅。2009年张素芬的妹妹张素清作为其代理人,以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张素芬财产为由,将陆正华告上了法庭。5月25日,此案有了新进展,不过作为被告的保姆未到庭应诉。为此,《法眼看时事》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天津华垠普道律师事务所的周奕凯律师。

法邦网: 周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时事》。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周奕凯律师:   各位网民好,我是天津华垠普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奕凯,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关注这起案件。

法邦网: 遗赠这个词在日常生活中不太常见,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是如何定义遗赠的?遗赠的有效条件有哪些?您能否先为大家介绍一下。


周奕凯律师: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签订遗赠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遗赠协议的标的物必须是遗赠人自己所有的财产或者某种权利,遗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和权利赠送他人,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2)遗赠人有负责遗赠财产完好的义务。要明确终止、变更协议的条件。 
  (3)合同中要写清楚遗赠人有权处理财产的证明文件,确保遗赠行为的合法有效。

法邦网: 遗赠与遗嘱、赠与这几个法律概念看起来都很相似,也比较容易混淆,您能否简要的说明一下他们之间的异同?


周奕凯律师:   遗赠是指在人死亡之前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部分或者全部赠送给没有关系的人。
  继承由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2种。
  法定继承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将已经死亡的人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平均分配给继承人。
  赠予是指人在没有死亡之前,就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形式把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赠送给没有关系的人。

法邦网: 一些网友对本案提出疑问:张老太还有一个妹妹,属于直系亲属,张老太将遗产遗赠给无血缘关系的保姆,那么这么看来,其妹妹是否就丧失了继承权?这样是不是有违公平?


周奕凯律师:   如果张老太将遗产遗赠给无血缘关系的保姆,如果程序和内容完全合法的话,其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当然丧失继承权,这样不违背公平原则,因为法律规定,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

法邦网: “张太婆年纪大了,神志也不清醒,其作出的所谓遗赠等是否是其真实意思值得怀疑。”邻居朋友的此说法能否作为证据用来证明张老太的遗赠属于无效?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周奕凯律师:   张老太年纪大了,神志不清,应该是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做出的民事行为部分或全部无效。但是行为人是否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认定,才有法律效力。

法邦网: 对受遗赠人来说,哪些情况下会丧失受遗赠权?


周奕凯律师:   如果受遗赠人故意危害遗赠人符合合同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依法办理。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邦网: 同一个人生前立下的遗赠和遗嘱如果相互抵触,到底哪一个有效?


周奕凯律师:   遗赠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的的效力,但如果遗赠没有涉及到处理的财物,按照遗嘱处理。

法邦网: 为了避免日后因遗赠引发的纠纷,有些人选择了公证。请问周律师,遗赠公证手续应如何办理?您对选择公证这种做法是否支持,现实生活中还有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选择?


周奕凯律师:   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的材料:
  1、遗赠人及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如果遗赠受益人是法人的,则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遗赠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必须当着公证员的面在上面签名、盖章。
  现实生活中除了在公证处公证外,也可以做律师见证。

法邦网: 有一个问题是网友们比较关心的,也很现实:就是如果接受遗赠的财产是房屋,是否需要缴纳税款?比如个人所得税、契税这些需不需要缴纳呢?


周奕凯律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法邦网: 最后问一个题外话:本案当事人在法院多次传唤后拒不到庭,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又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周奕凯律师:   当事人在法院多次传唤不到庭的情况下要承担对他不利的后果,这种情况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周奕凯律师:   建议遗嘱或遗赠协议当事人在立遗嘱或遗赠协议时,都去公证处公证为好。因为遗嘱和遗赠协议都是在立遗嘱人或立遗赠人死亡以后发生效力,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对证。

法邦网: 再次感谢周奕凯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周奕凯律师:   希望法邦网越办越好,谢谢各位网民,谢谢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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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凯律师
周奕凯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毕业,2000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主要从事民商事、刑事领域法律事务。执业以来,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规范。承办多起有较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房地产纠纷案、债权债务纠纷,保险,运输和婚姻等法律纠纷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招标投标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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