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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芬奇是“假羊皮”吗?

杨东律师      阅读:4164

杨东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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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地产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产品质量 常年顾问 追索债务 劳动争议 名誉诽谤 网络版权

摘要 自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之后,以专们经营价格昂贵、高端品牌、在国内颇具影响力的达芬奇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达芬奇”),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关注。为此,《法眼看经济》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的杨东律师。

法邦网: 杨东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经济》。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杨东律师: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荣幸能收到“法邦网”法眼看经济栏目的邀请,作本次访谈嘉宾,我是来自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的杨东律师,谢谢!

法邦网: 达芬奇家居号称“意大利原产”却被曝产于国内,“洋奶粉”施恩、澳优却仅在国内有售,“源自美国”的阿诗丹顿热水器和“意大利时装品牌”卡尔丹顿也是国产货……仰仗洋品牌标注超高价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到了泛滥成灾的地步,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您认为这当中的原因何在?


杨东律师:     我认为其中原因在于达芬奇家居“华丽变身(国内——国外)”后的巨大利润驱使,当然没有消费者对国货质量信心的缺失,盲目崇拜“国际名牌”、“国外原产地”心理的作祟,也是无法完成的。

法邦网: 据媒体曝光:达芬奇出售的许多“意大利家具”其实是由东莞的一个加工厂生产的,一件售价30多万的家具代工成本只有3万左右;在上海等地销售的达芬奇品牌家具产地标明是意大利,其实是东莞加工完后从深圳出口,再从上海进口,“一日游”后就变成了进口商品。这种行为算不算“出口转内销”?我们要如何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出口转内销”?


杨东律师:     所谓“出口转内销”,一般是指本来打算出口国外的产品,因为各种原因(如贸易壁垒、国家政策的变更,本国与外国的关系发生变化等)不能出口到国际市场,厂家或商家为了减少损失,将货物在本国国内销售,或者是出货到国外后,再核销单过期之前未能收汇并核销的。
    由此可见,达芬奇家居的行为应属于““出口转内销”,至于如何判断?简单的来讲可以参考上述标准来认定。还可以通过关单上有记载的内容(如货物、品种、海关检疫,产地、原产国、厂名)加以识别。

法邦网: 其实“洋品牌”国内造的情况并不少见,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国外注册品牌但在国内贴牌生产;另一种是国内制造,在国外“转个圈”回来变成“国外制造”。那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您对此有什么看法?


杨东律师:     应该来讲“国内贴牌”、“出口转内销”的行为并不违法。像此类案件关键要看其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是否明确告知,是否有误导嫌疑,是否隐瞒真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才能认为其违法。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是辨识是有一定难度的,这个更有赖于我们工商等执法部门核查与监管。

法邦网: 目前达芬奇公司已经提出了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企业在面临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才能减小企业的损失?是与消费者主动协商,还是等法院判决?作为律师,您是如何看待这种做法的?您有没有一些好的建议给该企业?


杨东律师:     如何减少企业损失?要看企业自身把什么放在第一位。是消费者利益?还是商家自己利益?主动协商应该比被动判决来的好,态度决定一切。
    在网络时代,任何再微小的事件都可能被放大成漩涡。作为律师,在企业遭遇危机事件,应当发挥其危机公关的作用。个人能给到达芬奇公司的建议就是16个字:“勇于担责,积极主动,预防第一,把握全局”。

法邦网: 达芬奇CEO潘庄秀华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就央视的报道做了说明。她坚称达芬奇所有代理的意大利品牌在意大利生产、原装进口,并表示代理的所有美国家具品牌则是全球采购。产品产地包括越南、菲律宾、中国等。倘若之后因此发生了诉讼,达芬奇方面在新闻发布会上所承认的事实能否作为法庭证据使用?


杨东律师:     什么是证据?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个人认为发布会承认事实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法邦网: 我们接着上面的问题: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言辞又应注意哪些方面?


杨东律师: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约束力,新闻发布会的发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其内容是否有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
    企业如遭遇危机公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除非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凿,应尽量减少对事件定性阐述,应以着重表现解决危机的诚肯态度。

法邦网: 我们接着上面的问题:新闻发布会上的发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言辞又应注意哪些方面?


杨东律师: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约束力,新闻发布会的发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要看其内容是否有受其约束的意思表示。
    企业如遭遇危机公关,举行新闻发布会除非事实清楚明确,证据确凿,应尽量减少对事件定性阐述,应以着重表现解决危机的诚肯态度。

法邦网: 企业如何避免“造假”风险? 如何既卖“外国”的嚼头,又可以不违法?有没有一些规避措施?


杨东律师:     “造假”总归是有风险的,避免措施也总是有的。但我是不赞成搞这样“挂羊头卖狗肉”的生意的,因为害人必定害己,祸国殃民事情是要被唾骂的。

法邦网: 达芬奇所暴露的问题并不是个例,以前还有欧典地板事件,您认为我们在立法和监管上还有哪些可加强的地方?


杨东律师:     是的,此类事件不是个案,我认为监管层面加强是最实在的,很多时候都是有法不依,执法部门不够实干,不肯实干。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杨东律师:     这个事件网络上还是比较热的,我也总是看点“潘庄秀华”那张哭泣的照片,很多人都说是“蒙娜丽莎的眼泪”,我倒是觉得更像是“鳄鱼的眼泪”。

法邦网: 再次感谢杨东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杨东律师:     谢谢,希望能和法邦网一起,用法治兴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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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律师
杨东律师,上海市欣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房地产经纪协会会员,上海市房地产注册经纪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先后在百胜集团、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任职。一直从事房产经纪相关的法律事务,非常熟悉房屋买卖交易流程,知道每个环节利益风险。
擅长领域:房地产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产品质量 常年顾问 追索债务 劳动争议 名誉诽谤 网络版权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482524414
电子邮箱:yd51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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