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休例假——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何东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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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67690197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地产 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摘要
前一段时间《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经被列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调研的计划中。该《条例》明确提出,上班的女人,都可以在经期休假,这个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劳动者权益究竟该如何保护,如何平衡社会转型期的劳资纠纷问题,劳动者保护方面的法律究竟该如何制定?
法邦网:
两位律师好,欢迎做客中国法律门户网的《名律1+1》,首先请做个自我介绍吧。
何东侠律师:
大家好,我是何东侠律师,非常高兴接受《名律1+1》栏目的采访,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些法律问题,我现执业于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在内的民商事案件。
法邦网:
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成都市第一部专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而制定的法规——《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已经被列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调研的计划中。该《条例》明确提出,上班的女人,都可以在经期休假。这个消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不知道二位对这个问题怎么看?这样的立法探索是不是能真的保护职工的权益?
何东侠律师:
1992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88年,国务院颂布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这些都明确了女性经期有权利享受特殊保护,这些具有相当法律效力的条文或法规发布的时间大多在十年以上,说明我国政府很早就注重对妇女生命健康权的尊重以及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性。现《成都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是将关于妇女经期特殊保护的法律条文细化明确化,更有利于条例的实施。可以肯定这是一个立法进步,说明立法者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法邦网:
针对这个问题其实很多人还有不同的意见,大部分人认为这样的规定在实践中根本不能实施到位,而且可能给女性就业带来更多的弊端,因为这样就会休更多的假期,不利于工作的展开,您的看法是什么?
何东侠律师:
任何事物的出现到接受,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诚然刚开始可能会对女性的就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有些行业是只有女性才能从事的,不会因为有了这个规定,以后就没有女职工了。现代女性生存的竞争和压力正在不断加大,她们承担的繁重的职业和家庭双重负重是前所未有,快节奏和高压力的职业生活让她们忽视了自身健康。这样一部条例的出台,更进一步的保护了女职工的权益,我认为这样可以提高女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法邦网:
还有的人认为,现在对女职工的权益维护已经有很多法律法规了,而男职工作为平等的就业群体受到了法律的忽视,,由避免女性就业歧视,变成了对男性的歧视。因此很多男士也呼吁给他们相应的权益,那您觉得我们在立法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平衡性?
何东侠律师:
事实上我认为现在的保护女职工的法律还不够,之所以要保护女职工,是因为女职工生理方面客观情况的存在。其实在保护女职工的同时也保护了男性职工,更多的女职工的出现大大减轻了家庭中男性成员的工作负担,减轻了家庭负担。
法邦网:
虽然现在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有很多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女性在就业、休产假等方面还是受到很多阻碍,应得的权益没有实现,比如就有的私企劝辞怀孕的女工,对这点作为律师您怎么看?而我们广大的女性在遇到这样的问题的时候,又应该如何应对,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何东侠律师:
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通常女职工忍气吞声,最后不了了之。做为一名律师,我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邦网:
最近,还有一个比较引人关注的话题就是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有人说这是立法的倒退,但也有人说因为现在有了交强险,所以这样做也是合理的,您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何东侠律师:
我认为该规定不宜简单删除,因为车辆逐年在增加,虽然有了交强险,但职工上下班较以前风险性更大。有些单位经常长时间加班,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为长时间劳动,身体很疲惫,发后交通事故的风险更大。工伤待遇是就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益,社会愈发展就应该愈增补公民的权益。即使删除,相应配套措施也应跟上。
法邦网:
不过像这样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在社会上广泛征求意见,是不是也是一种进步,您认为现阶段比较突出的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是什么,对这些问题应该如何妥善的处理,比如在立法、实施、对企业的规范等等。
何东侠律师:
当然是一种进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个别部门通过立法为自己"划定势力范围".我认为现阶段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企业违法成本太低,应加大执法力度,不能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而牺牲职工生命健康。
法邦网:
前不久通钢事件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职工保障问题而失败,这是不是也是在劳动立法方面应该考虑的问题?您觉得法律在平衡劳资纠纷方面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该如何发挥作用?
何东侠律师:
通钢事件反映出当前还没有建立一个有效平衡劳资纠纷的机制。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没有法律途径可以解决,从而使职工一方最终会采取非正常手段,激化了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立法关键是要建立一个有效、可行的解决机制。
法邦网:
非常感谢您参加本期的《名律1+1》,能否给我们做个总结,为我们的网友提个醒让大家知道该如何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何东侠律师:
我也很感谢有这样一个和大家交流的机会。当前在职工维权方面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如果我们大家都能很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与律师及时沟通,避免走不必要的弯路。
法邦网:
最后还希望您能给我们网站提一些意见和建议,推动我们网站更好的发展。
何东侠律师:
中国法律门户网做的很成功,内容多样,形式新颖,特别是注重了律师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祝愿中国法律门户网越办越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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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东侠律师
河南天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十年的职业生涯,何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并成功代理各类案件数百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了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工作格言:把当事人委托的每一件事都当作自己的事认真负责尽最大努力做到最好。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地产 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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