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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信用卡有哪些法律风险?

耿卫华律师      阅读:8655

耿卫华 律师

联系电话:13920718137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外商投资 保险理赔

摘要 几年前,我国没有对信用卡市场进行全面规范,致信用卡发卡环节及其他具体操作混乱无序,自2009年开始,尤其是施行《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来,我国开始加大对信用卡的规制。尽管如此,信用卡市场仍存弊病,需要给予及时诊治。但很多人并不熟知信用卡的知识,为此,《法眼看经济》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的耿卫华律师。

法邦网: 耿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经济》。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耿卫华律师:   大家好,广大关注《法眼看经济》的网友好!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交流。

法邦网: 很多人对信用卡并不了解,首先请您对信用卡做一个简单的介绍,信用卡与普通银行卡有哪些区别?


耿卫华律师:   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我们现在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通俗地说,信用卡就是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
  信用卡相比普通银行储蓄卡来说,最大的区别就是可以在卡里没有现金的情况下进行普通消费,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按期归还消费的金额就可以了,也就是具有透支功能。

法邦网: 办理信用卡的申请规程是什么?信用卡与普通银行卡在性质上存在差异,那么在申请程序上二者有没有区别?


耿卫华律师:   办理信用卡的规程大致是:
  申请人首先需要在银行网点向工作人员索要申请表,或者在银行网站上下载表格,填写后交由当地网点工作人员。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和财力证明,需要的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收入证明等,同时不同银行可能会对收入证明有稍许不同。
  然后审核、发卡开通等。
  普通银行卡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法邦网: 如果公众在办理信用卡时,上交的详细个人信息被发卡方善意或恶意泄露,办卡者该如何维权?


耿卫华律师:   区分泄露人主管过错和造成的后果,可相应追究责任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邦网: 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有没有立法上的保护?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耿卫华律师:   目前我国对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是有相关立法上保护的,但均不够具体,分散在各不同领域和不同层级的的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像《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电子公告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上网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像我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我国现正在加紧实施起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一部综合法典,大家可以关注一下。

法邦网: 据调查,很多银行为了占领市场份额,纷纷进入高校鼓励大学生办理信用卡,同时推广信用卡还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回扣。银行的这种做法会产生哪些恶劣影响?


耿卫华律师:   首先有大量的“睡眠卡”出现,银行只顾银行卡办理量不会注重对信用的审查,这样在信用卡推广过过程中业务员为拿提成和回扣甚至是赠品大量办理银行卡,但实践上很多人在并没有开卡使用意愿,这样造成了资源浪费。
  同时为了占有市场份额,办卡降低门槛,这样使一些本不具备开卡信用的人成为持卡人,发卡银行增加了大量危险客户,最终会导致发卡行大量的坏账,不利于银行健康发展。还有很多人持卡人盲目消费,发卡行在催收环节也是很头疼的事,走法律途径催收费时费力、回款率不高且占用司法资源,委托讨债公司催收,很容易出现暴力事件。一些持卡人恶意透支后在一定期限内不还银行钱,还会造成自己触犯我国刑事法律,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邦网: 很多网友质疑:银行的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违法?作为律师,您是怎么看的?您认为应该如何有效地规制这类行为?


耿卫华律师:   发卡银行提高自己市场占有率,擅自降低发卡门槛、审批不利、没有形成有效监督机制均涉嫌违规操作。
  相关部门应尽出台文件规范此类行为,比如对某些人群不予发卡,对超授信额度交易限制、办理信用卡的整个过程加强监管、发卡行不允许非法手段催收,业务员工资不予发卡数量挂钩等等。

法邦网: 随着信用卡业务的开展,逾期还款的现象越来越多,催收业务随之兴盛,同时也遭遇到合法性拷问。您能否为大家具体解释一下催收业务的含义及特征?


耿卫华律师:   是指接受企业或组织的委托,通过合法的流程和技巧,帮助委托人管理清收应收账款,降低企业商业风险和组织坏账损失,防范和规避企业或组织由于使用赊销经营方式带来的风险。
  其特征主要有催收主体有效资质、催收方式的合法性、催收方式的多样性与催收结果的效率性等。

法邦网: 时下我国已经形成一些比较正规的开展催收业务的公司,但仍不乏存在小规模、不正当的公司利用威逼利诱的手段对还款者逼债,您对这一问题如何看待?


耿卫华律师:   经营催收业务的公司在催收过程中也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合法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触碰法律的底线。

法邦网: 对持有信用卡的朋友,就如何利用好信用卡的功能并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方面,您能否给出一些建议?


耿卫华律师:   信用卡的出现给我们广大持卡人带来了便利,但要合理规划对自己信用卡的管理和使用,要理性消费,不滥用信用,否则会我们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耿卫华律师:   没有补充了,谢谢大家。

法邦网: 再次感谢耿卫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耿卫华律师:   此节目在律师和公众之间架起了一座很好的沟通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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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卫华律师
耿卫华律师,南开大学法律系毕业,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本人思维缜密,做事严谨,对工作积极进取。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受理过大量的非诉和诉讼法律事务。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房产纠纷 外商投资 保险理赔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920718137
电子邮箱:gwhlvshi@sohu.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耿卫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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