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名人谈

加班工资应该如何支付?

唐付强律师      阅读:4121

唐付强 律师

联系电话:13816287094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摘要 随着中秋节和国庆节的临近,多数人欢喜雀跃地早早安排好假日出游的计划。可那些节假日要加班的人就愁眉不展了。加班对于某些行业,是个不可避免的问题。而加班工资的支付更成为众多节日期间加班职工们关注的一个重点。那么到底该如何支付加班工资呢? 为此,《法眼看职场》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唐付强律师。

法邦网: 唐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职场》。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唐付强律师:     大家好,我是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唐付强律师,很高兴来到法邦网就中秋节加班的问题跟大家做一交流。

法邦网: 在访谈的一开始我们先来看一个很多网友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加班工资的计算。我们都知道劳动者的工资一般分为很多项目,如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绩效工资等,那么哪些项目应当计入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呢?加班工资计算的具体标准又是什么?请您先给大家解答一下。


唐付强律师: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各地不太一样,有些地方规定劳资双方可以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进行约定,只要约定的计算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就可以,如上海、江苏。另外一些地区则不允许这种约定,加班工资需以标准工资作为基数。因此,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要结合各地的具体规定以及双方的约定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法邦网: 加班工资到底应该如何支付?有的单位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劳动者能否不予接受?


唐付强律师:     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任何单位不得以实物或购物卡的形式支付加班工资。

法邦网: 有网友向我们反映,他的加班工资被告知要扣税后才能领取,所以他想咨询一下加班工资交税是否合理?请唐律师为他解答一下吧。


唐付强律师:     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一起支付,如果加班工资与正常工资的综合加起来如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就需要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邦网: 有的用人单位以支付加班津贴的形式代替加班工资的支付,这种做法合法吗?如果加班津贴高于加班工资,是否可以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唐付强律师:     加班津贴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不是法定义务,而是用人单位在法外额外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劳动报酬,但加班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如果确实存在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即使加班津贴高于加班工资,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法邦网: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加班,是否享受额外的加班工资?其加班工资又该由谁负责支付?


唐付强律师: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加班的,也可以享受加班费,加班费由用工单位来支付,用工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支付,两家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法邦网: 因为加班工资引发劳动争议,劳动者主张自己加班,而用人单位予以否认的。此时,劳动者加班与否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唐付强律师: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规则,如果劳动者要求加班费的,劳动者需要对自身加班的事实进行举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法邦网: 通俗地讲,加班就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那么,如果是劳动者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算不算法定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是否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唐付强律师: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延长工作时间都是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者加班的主动性,可分为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和被动延长工作时间两种。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属于加班。但是,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用人单位的批准,员工主动延长工作时间,不属于加班。

法邦网: 面对加班纠纷,劳动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唐付强律师:     几乎所有企业都知道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但大多数企业都在利用员工的顺从心理,不付给白领加班费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有时企业还标榜员工自愿加班。实际上,白领们的加班是一种无奈而非自愿,单位安排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在8小时内无法完成,当然就需要通过加班来继续,不加班甚至就要面对被淘汰的残酷事实。
    可能会有小部分员工无法忍受大量的加班,选择了离职,但在“饭碗”和“权益”之间绝大多数白领选择的还是“饭碗”而非“权益”,对于加班也只能哀怨于心。我认为,迫于职场竞争的激烈,对白领而言,先“饭碗”再“权益”应该是一种最好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可忍受的限度内先割舍权益,对加班选择沉默,等到离职后再索回“权益”,向单位要回加班费。实践中的大量案件表明,白领索要加班费比蓝领更有难度,因为白领加班往往不像蓝领那样加班能拿到企业的加班通知单或者加班审批单。这就需要保留好日常加班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证据,比如加班后回家出租车发票,比如加班过程中的来往邮件,甚至一些企业有员工自助考勤系统,可以将其中的考勤记录打印出来予以保留,这样在最后追索权益时不至于无凭无据。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唐付强律师:     加班历来都是令员工们头痛的一个问题。如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这就要求员工在平时工作的时候注意保存证据,而不应该一味地保持沉默,听之任之。

法邦网: 再次感谢唐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唐付强律师:     愿我们法邦网越做越好,更好地为网民服务。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唐付强律师
唐付强律师,资深劳动法律师,劳动关系培训师,国内一流的劳动人事文本制作专家,申江劳动法律网(www.ldf12333.com)的创办人。先后毕业于东北石油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分别获管理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现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816287094
电子邮箱:ldf12333@126.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唐付强律师联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