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媒体连续报道北京多家挂着“蒸功夫”牌子的包子店,用香精调制包子馅料,有的还使用一些“不明”香精。因“香精包子”涉及了广大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此,《法眼看时事》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的陈海峰律师。
陈海峰律师:
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法邦网: 据悉,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化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所有餐馆、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均将根据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悬挂卡通标识:“笑脸”为优秀;“平脸”为良好;“哭脸”为一般。您认为这样的举措现实意义何在?
陈海峰律师:
我认为国药监管局这样的举措有三点现实意义。
1、有利于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
餐饮服务企业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据此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地改正错误,争取下一次得到更好地检查结果。
2、有利于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相关检查机构应当将每一次的检验结果记录备案,分析每家企业存在的缺点或长处。到下次检查时,可以进行系统的对比。另外,也可将某些经营得当的餐饮企业作为范例进行大力地宣传,以供大家学习,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有利于餐饮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安全检查结果悬挂卡通标识除了让企业自律,监管部门方便管理外,最重要的作用还是消费者及其他社会舆论的监督。消费者往往可以通过该标识对该企业产生第一印象,如果标识为“笑脸”,那么消费者就吃得放心。相反,如果企业的食品状况达不到其标识所挂的等级,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投诉到相关部门。
因此,国家食品药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化分级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中的此项举措虽看似简单,但还是有其深远意义的。
陈海峰律师:
我觉得,现在我国食品安全问责面临如下几个问题:
1、消费者的息事宁人。
在发生食品纠纷时,大多数消费者往往会选择与店家直接沟通,沟通不成即拳脚相向,但是却很少有选择到监管部门投诉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法治”这两个字在消费者的心里还没有根深蒂固。老百姓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导致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越发猖狂,也导致了问责惩处的延后。
2、涉案区域广泛,取证难、取缔难。
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从生产、进口、加工到经营的产业链,往往不是发生在一家企业,而是整个餐饮企业均牵涉其中,因此如果要获取有力的证据,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且一旦发现问题,取缔对象也是个难题,取缔个别性质严重的企业,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但如果“一锅端”,恐怕也引起某种程度上的社会恐慌。
3、监管检查的滞后。
我们的监管部门往往是在接到举报或媒体曝光之后才采取行动,导致了监管的滞后性,没有起到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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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峰律师
陈海峰律师,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具备丰厚的文字功底和缜密的案件思路,有数10年的从业经验,代理过上百起各种案件,主要从事公司法、合同法及房地产法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及其他一些民事纠纷。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801856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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