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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视被申请破产,缘由何在?

王海平律师      阅读:4924

王海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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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地产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 著作权 专利纠纷 商标纠纷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摘要 据悉,成立55年之久的亚洲电视台(以下简称亚视)于日前被第三大股东旺旺集团老板蔡衍明申请破产。蔡衍明与亚视对簿法庭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0年,亚视内部就曾出现股权之争。那么这次对亚视申请破产缘由何在?破产程序如何? 为此,《法眼看经济》就网友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王海平律师。

法邦网: 王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眼看经济》。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王海平律师: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王海平律师,很高兴接受《法眼看经济》栏目的邀请对亚视申请破产事件交流一下我的想法。

法邦网: 亚洲电视,于1957年5月29日正式开业,距今日已55年之久。它是香港第一间电视台,前身为香港首间商业电台,亦是全球第一间华语电视台,在亚洲地区也是很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可今日却曝出亚视被申请破产。那么首先请您结合亚视被申请破产一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公司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破产?申请破产的主体只能是公司股东吗?


王海平律师:   不同的法律区域对破产条件和申请主体规定是有差异的。我国大陆《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法邦网: 2007年6月1日我国实行的《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将个人破产纳入其中,立法机关的解释是没有完备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时机尚未成熟。那么现在我国是否存在个人破产了呢?您认为立法机关提到的“时机”什么时候会成熟?


王海平律师:   当前中国建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成熟时机需等到以下问题解决。首先是金融体系的问题,涉及到商业银行自身的商业化、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善和金融监管机构本身的改革。还有中国个人的消费方式以及个人信用传统的问题。

法邦网: 境外是否有关于个人破产的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对我国来说有哪些借鉴意义?


王海平律师:   境外西方国家,个人破产制度才带动了成熟市场经济的出现。先有个人破产,金融机构破产,才有公司破产,公司破产不过是个人破产的放大和延伸。特别是欧美国家,人们比较富裕,信贷消费很普遍,会出现因为个人对未来预期过高,或个人工作生活巨大变动引发的债务危机。而个人破产可以保护债务人的基本生活。   
  例如,香港对个人破产有详细规定:个人在破产四年后,可以重新建立信用,享受其他人应享有的一切。但在这四年中,生活消费限制必须遵守:每月收入扣除合理及必需的生活费后,余款将用作还债。不准有较高价的物品,如豪华家具要变卖,换为普通家具,不能购买房屋,不能自费出国旅行。应停止进一步负债,不可再借钱。破产管理署的职员会到破产人家中视察。不能出任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太平绅士、公司董事或参与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清楚交代资产及负债后,方可自由出入境,但事前必须通报行程、住处及联络方法,并限期返回。   
  美国的个人破产又称为消费者破产。英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日本的破产法中,个人破产法都是其重要内容。国际上,个人破产案件的数量发展迅速,破产案件中个人破产占了绝大部分。美国曾高达95%。

法邦网: 接下来,回到本期介绍的亚视被申请破产案中来。如果旺旺集团老板蔡衍明确实申请亚视破产,需要履行怎样的程序?


王海平律师:   蔡衍明的公司应当根据香港的破产法律,依据亚视拖欠其可转换债务到期未清偿的理由,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聆讯后,审查其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再决定是否颁发接管令。

法邦网: 据悉,蔡衍明曾经借出将近2亿元给亚视,而且2,300万元的款项进入亚视的账户超过一年,亚视都没有偿还。亚视方面则表示,蔡衍明公司的1.5亿元可转债及利息已于去年全部归还,案中2,300万元可转债,则是遭蔡衍明的公司自己向法庭申令禁止发行,这种情况该如何认定?


王海平律师:   亚视的说法其实是从道德的层面回应蔡衍明的公司行为。其实,从法律层面讲,蔡衍明的公司行为是合法的。本次申请破产事件的起因,就是蔡衍明的公司入股后因管理结构与股权结构与大股东发生纠纷。因此,其实质是大小股东的纠纷。
  小股东蔡衍明的公司在股东会的任何行为,包括向法庭申请禁止发行可转债,皆是行使股东权利的行为。该行为在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已经没有法律意义。大股东不能据此反击小股东,更不能否认小股东根据生效的公司决议主张权利。

法邦网: 如果亚视经法院裁定破产,那么对内对外分别会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


王海平律师:   一经法院裁定亚视破产,其业务将被破产管理人接管并终止,股东及董事会将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其资产将被按照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王海平律师:   亚视被股东以可转换债申请破产事件,凸显了香港法律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有利于经济秩序的稳定,但是也显现出香港法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脆弱。虽然,亚视会在官司结束前赎回债务而有惊无险,这也给国内企业在公司股权结构设计和管理机制设计方面敲响了警钟:从法律层面处理好大小股东关系,将有利于公司稳定持续经营。我们国内的企业家和企业在发展成长的过程中应当妥善处理好这方面的问题。

法邦网: 再次感谢王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王海平律师:   感谢栏目组选择了这样贴近我们经济生活的话题。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化还在发展完善当中,很多的企业家从创业到成长发展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希望今天的交流能给大家有所收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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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平律师
北京王海平律师,山东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党支部副书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华环保联合会首届法律援助律师,北京电台法制天地栏目主讲律师,山东嘉祥县北京商会副秘书长,长期专注研究特许经营立法与司法。
擅长领域:房地产 遗产继承 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 著作权 专利纠纷 商标纠纷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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