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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孝感穿法袍为妻维权法官被免职

苏星律师      阅读:4163

苏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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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地产 追索债务 损害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摘要 近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免除了冯缤助理审判员职务。妻子工作10年却被辞退,身为法官的冯缤为帮助妻子维权,穿着法袍多次上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人将其遭遇看作法律的悲哀,也有人认为,冯缤的“执拗”表现了他对法律的信仰,值得肯定。今天本网特别邀请到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的苏星律师就这个话题发表看法。

法邦网: 苏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苏星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们好。

法邦网: 冯缤穿法袍上访维权遭免职,那么免职是否是合法的呢?其是否真的违反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


苏星律师:   我也是今天从网上看新闻得知冯缤被免职的,这则消息源自中国青年报。依照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和《法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冯缤作为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任免程序是合法的,至于依据什么理由任免,因新闻报道未提,我也不得而知。

法邦网: 穿着法袍的法官,都能被法拒之千里之外,甚至被法遗弃在上访的路上。那么对于普通老百姓又该如何呢?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苏星律师:   中国人的维权成本在加大,冯缤上访之所以被放大,是因为他的身份是法官,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其职责所在。然而,当冯缤自认为妻子受到不公平待遇后,他选择了“穿法袍上访”,走上长达二年多的维权路,结果却并不尽如意。这一方面有其偏执的因素,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维权配套制度的滞后。
  冯缤也是公民,当其作为司法者而不能从司法中获取救济后,走上与大多数上访者相同的上访之路,这与其他上访的普通老百姓一样,都是寻求权利救济。我认为,不能将冯缤与普通老百姓区别看,他们都是寻求权利救济者。

法邦网: 有人说通过这个事件可以看出“法官也是弱势群体”,您认为呢?


苏星律师:   法官不仅是弱势群体,而且也是高危职业,原本代表国家司法,却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被一方当事人视为另一方当事人的帮手,树立对法官的敌视情绪,加之,一些法官判案后释疑不够,致使当事人情绪激动,感到回天无望,造成悲剧。仅今年,伤害法官的案便如湖南永州法官被杀案,梧州市六法官被泼硫酸案等。
  另外,我国法官的独立性并没有完全实现,法院内部有审判委员会,一些重大疑难案件经过集体讨论,为断案定调,从而造成权责不明。还有一些法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也可能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涉。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难以保持中立,从而让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满意。从这个角度说,法官也是“弱势群体”。

法邦网: 这个事件中的法官穿着法袍去喊冤、上访,是否是对司法道具的不尊重?


苏星律师:   法袍是舶来品,是我们对西方司法仪式毫不保留的复制,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头戴假发,身披法袍的形象是为渲染一种类似于神职人员的神圣色彩和“法权神授”的权威感,营造法定神圣的氛围,增加审判的神秘感和庄重感。法袍体现的是司法的威严,是追求司法公正的需要。法袍应当在开庭时穿,体现审判的庄重感,而冯缤的这一举动,确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自身职业的不尊重,一个法律人都不尊重法律,又怎么能奢望他人尊重法律?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苏星律师:   国家对司法改革已有长远规划,作为法律人很期待,在这次改革中,能非常完美地处理好司法制度和信访上访制度,拓宽公民权利救济渠道,树立司法权威,创建一个民主、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使每个人受到侵害都得到合法有效的权利救济。

法邦网: 再次感谢苏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苏星律师: 愿法邦网越来越壮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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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星律师
兰州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普在法院工作,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将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之结合起来,致力于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擅长于合同、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侵权损害、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纠纷的代理以及非诉讼业务的谈判,协调及合同的起草等。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房地产 追索债务 损害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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