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腹生子得女反悔,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江华律师
阅读:4178
联系电话:1861066997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交通事故
摘要
亿万富翁因想要儿子铤而走险借腹生子,却不料代孕女生下的是女孩。借腹生子失败,富翁不愿抚养该非婚生子女。为此,代孕女与富翁对簿公堂,请求对方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怎么解决?为此,《法律名人谈》就网友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江华律师。
法邦网:
聚焦社会热点,畅谈法治事件。《法律名人谈》栏目欢迎大家的到来,我是主持人张倩。今天,做客我们节目的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江华律师。江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江华律师: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江华律师,很高兴做客《法律名人谈》。
法邦网:
近日,某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个亿万富翁为了能生一个儿子,决定借腹生子。无奈事与愿违,同居的代孕女生下的却是一个女儿。富翁见此则不再给该子女抚养费,代孕女则将富翁告上了法庭,为女儿讨要抚养费。说到借腹生子,请问江律师,代孕目前在我国是一种什么状况?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江华律师:
代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借腹生子”,是指将患者夫妇的受精胚胎,植入另一个女性的子宫,由该女子替他们完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有报道称,卫生部某官员曾公开表示:“代孕”技术的实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涉及社会、道德、法律等一系列问题,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伦理和社会道德相违背。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目前法律上也不允许实施代孕技术,并且一旦因为代孕技术产生的纠纷,将不能得到法律上的保护与支持。
法邦网:
代孕所生子女会不会因为代孕行为的违法性而与普通子女有所区别?
江华律师:
不会。首先要对代孕所生的子女的父母进行确认。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一旦形成,其生父母子女关系即应消除。因此可以看出,我国倾向于以抚养为准。代孕所生子女与收养父母形成了现实的亲属关系,其权利义务与普通子女一样。
法邦网:
代孕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那么,这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
江华律师:
处理原则与婚生子女一样,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邦网:
我们知道很多非婚生子女是因为自己的母亲做了第三者,没有婚姻法的保护。在您代理的案件中,这种非婚生子女会不会更倾向于判决给女方抚养?
江华律师: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对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
(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也应该依据上面的原则来判断。
法邦网: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判决给一方后,如果另一方后悔想变更子女抚养权怎么办?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
江华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符合下面条件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协议变更:双方对子女的抚养费等进行协商一致,只需要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变更抚养权协议即可变更。
2、诉讼变更:有上述法定情况的,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应予支持。
法邦网:
当法院将子女判决给一方抚养,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请问江律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部分,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江华律师: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邦网:
当法院将子女判决给一方抚养,不需要抚养孩子的一方就需要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请问江律师,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些部分,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江华律师: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邦网:
在通货膨胀下,抚养孩子的一方能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吗?增加子女抚养费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江华律师:
抚养费增加是在物价上涨、子女升学、生病住院等情况下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而提出来的。通货膨胀时货币贬值,物价上涨,抚养子女一方可以要求增加子女的抚养费。
我国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增加抚养费需要符合的条件,只是原则性规定。这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而定,本着确保孩子的生活保障和健康成长,坚持有利于孩子的原则,比如说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的上涨,学费的增加或者有什么意外的情况需要增加的,是可以要求增加的。
法邦网:
孩子的抚养费需要支付到什么时候?需要支付孩子上大学的学费吗?
江华律师: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要支付到未成年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而不满十八周岁,但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的可以支付到十六岁。对在校读书的可以支付到高中毕业。对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父母没有支付的义务。
江华律师: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还是代孕所生子女,他们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人人生而平等。从律师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必须对因代孕而引起的社会关系变化作出法律调整,防止代孕技术的滥用,我国有必要对代孕技术和行为进行相关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江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江华律师: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江华律师
本站暂无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8610669978
电子邮箱:898151479@qq.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江华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