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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醉驾撞死人,交通肇事打电话报警是自首吗?

张雨律师      阅读:3647

张雨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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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摘要 湖北的吴某开公车醉驾撞死人之后,其打电话报警的行为被认定为自首,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交通肇事打电话报警是自首吗,还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这引发了一众网友们的激烈争论。 对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张雨律师就公车醉驾撞死人事件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聚焦社会热点,畅谈法治事件。大家好!我是本期法律名人谈的主持人马琳。今天来我们节目的是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的张雨律师。张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非常期待您的精彩点评。节目一开始,先跟大家打个招呼吧。


张雨律师:     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又在法律名人谈和大家见面了,今天我将和大家一起讨论吴某公车醉驾撞死人案。

法邦网: 本案中,吴某开公车醉驾撞人致死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能否请律师先讲解一下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以及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吴某的行为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是否恰当?


张雨律师: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吴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法邦网: 如果对罪名没有异议的话,那我们来看“公车”、“醉驾”以及“撞死人”这几个特别吸引眼球的词。这些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吗,请律师结合交通肇事罪的罚则为我们分析一下。


张雨律师:     本案中“公车”不影响定罪量刑;“醉驾”是酌定从重判处的情节;“撞死人”则属于本案的犯罪客观方面,是构成本罪的条件。

法邦网: 自首作为刑法明文规定的量刑原则,一直以来对于挽救犯罪分子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律师什么是刑法上的自首,我国刑法对于自首是如何规定的?


张雨律师:     本案中所涉及的自首问题是一般自首,即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法邦网: 自首的具体认定较为多样、复杂,对于自首的认定,我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是怎么加以规范的?


张雨律师:     正如您所说,一般自首的具体认定非常多样、复杂,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最基本的是两条原则: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

法邦网: 广大网民有人认为吴某的行为是坦白,也有人认为是自首,一时争执不下。请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自首和坦白的联系与区别。


张雨律师:     两者的联系有以下几点:均以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为前提;都是在犯罪人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两者的犯罪人都有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审查和裁判的行为;两者都是从宽处罚的情节。
    两者的区别是:自首是犯罪人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行为,而坦白则是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是如实交代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行为;自首和坦白所反映的的犯罪人的人生危险性程度不同,自首犯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坦白犯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重;自首是法定从宽情节,而坦白只是酌定从宽情节,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自首比坦白的从宽处罚幅度要大。

法邦网: 本案中最大的争议来自交通肇事打电话报警是不是自首的问题,被害人的父亲认为不能认定吴某的行为成立自首,并就此向检察院提请抗诉。我们知道,司法解释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有特别规定。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而言,您认为交通肇事之后打电话报警到底是法定义务还是也可以构成自首?


张雨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如果吴某的行为符合本条的规定,并如实供述,则应认定为自首。从法律规定来看,交通肇事后打电话报警既是法定义务同时也可以构成自首。

法邦网: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如何处罚,刑法对此是怎么规定的?请律师为我们讲解一下。


张雨律师:     刑法规定,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邦网: 刚才您提到了“从轻”和“减轻”,请问律师,这两个规则的区别是什么?如果一个罪名包含几个不同的量刑幅度,如何加以“从轻”或者“减轻”?


张雨律师:     “从轻”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轻判,而“减轻”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在同一罪名包括数个不同量刑幅度的情况下,要首先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哪个量刑幅度内量刑,然后再以此为基础来从轻、减轻。

法邦网: 我国刑法中还有一种特别的自首,称之为“余罪自首”,能否请律师谈谈这种自首和大家普遍理解的自首有什么不同之处?


张雨律师:     “余罪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与一般自首不同的是,这种自首的适用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供述的内容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这个其他罪行是指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判决的本人罪行不同种的罪行。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张雨律师: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多发犯罪,自首也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情况,对这些常用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加强学习。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张律师的参与公车醉驾撞死人 交通肇事打电话报警是自首吗案件。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张雨律师:     在此我希望咱们《法律名人谈》栏目多作一些贴近民生的节目,以推动咱们国家的法制进步,最后祝愿咱们这个栏目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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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律师
刑事案件方面,张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年办案过程中,张律师积累了一整套办理刑事案件的宝贵经验,总结出了定性辩、事实辩、法律辩、证据辩、法理辩、情理辩、情节辩、程序辩“刑辩八要诀”,行之有效地为诸多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减轻、缓刑、无罪判决。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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