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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因高温死亡事件频发。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出现多名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世,大多为环卫工人,或是农民工。综合各地媒体报道,近一轮高温天气已经导致内蒙古、山东、西安、重庆等地至少有40人因中暑而死亡。此外,高温津贴在一些饱受高温煎熬的地区却仍未普遍落实,有的甚至成为“空头支票”。
法邦网:
胡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胡海良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法邦网的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做客法邦网,我是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胡海良律师,希望能为各位网友答疑解惑。
法邦网:
您认为高温“热死人”是天灾还是人祸呢?高温死亡有制度性原因吗?
胡海良律师:
坦率的讲,高温“热死人”是几分天灾几分人祸,对高温下的劳动者保护,法制建设的滞后极为明显。1960年三部门联合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年过半百仍然“暂行”。尽量各地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出台了相关通知或工作方案,但执行的效果较差。
法邦网:
高温热死人,谁来负责?法律有相关规定吗?
胡海良律师:
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是于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对于劳动者职业保护方面措施的缺失,直接导致了各地频发“高温死”。
法邦网:
从事户外劳动的工人如果中暑死亡算工伤吗?能得到哪些赔偿?
胡海良律师:
从事户外劳动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如果因为中暑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补偿。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邦网:
今年入夏以来,高温保护立法的呼声非常高,各地也出了一些政策性规定,比如企业应该发高温津贴、高温停工等,但是据调查落实情况非常糟糕。您认为难落实的原因是什么?
胡海良律师:
1、职责不明确,防治监管体制混乱。现阶段对于“高温津贴、高温停工”的监督部门职责不明确,出现“多龙治水”的局面。劳动者搞不清楚究竟该由哪个部门监管,维权更无从谈起。
2、处罚力度过小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滞后,监督措施不到位导致企业不愿意增加经营成本落实相应政策,同时对于企业违反政策规定的处罚力度较小,导致政策无法具体执行。
法邦网:
您支持高温立法吗?如何才能避免劳动者被热死的悲剧呢?
胡海良律师:
高温立法纳入职业病防治体系已势在必行,我支持高温立法。
要避免“高温死”的悲剧一再发生,首先高温立法势在必行,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将其纳入职业病防治。原来相关的规定是部门立法,立法质量不高。同时已经实行了50年,社会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急需加以修改以适应新的变化;其次应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政府领导任期考核目标,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职责,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督导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监督。
胡海良律师:
高温劳动保护和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善待他人即是善待自己
法邦网:
再次感谢胡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胡海良律师:
贵站的互动做得不错,希望在推广上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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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海良律师
2003年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毕业。初进入著名跨国外企-金光集团担任法律顾问5年,后转入广东远大永恒律师事务所、广东尚典律师事务所执业。胡海良律师拥有一支勤奋敬业、精通业务的律师团队作为坚强后盾,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劳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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