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一网友怀疑自己老公有婚外情,跑去和小三照婚纱照,因此发帖求影楼地址以便她找证据告丈夫重婚罪,引发如潮关注。这位网友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效力如何呢?在实际生活中当发现另一方婚外情,证据该如何收集?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张杰律师就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近日,一则求影楼地址以便收集老公和小三拍结婚照证据的帖子引起了网友们的疯狂关注,这位网友收集婚外情证据不是去现实生活中搜集,却跑到网上来发帖让网友帮忙找证据,由此可见婚外情的取证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在这里首先请张律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婚外情取证的途径都有哪些?
张杰律师: “存在既是真理”――私家侦探社生意的火爆是有一定的需求基础,你说让一个弱女子在遇到老公“出轨”时不通过这种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又有什么更好的救济渠道呢?毕竟,当今社会不像原来那样离婚时还要出具单位证明信了,单位的维系家庭稳定作用小了很多的情况下,妇女的保护婚姻权利的方式多元化,我认为“无可厚非”。 国家不承认公民拥有侦察权也造成了一些尴尬:一方面公权力不愿为公民的婚外情这种小事“大动干戈”,另一方面又不赋于公民通过自力救济保护自己的权利,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国的立法的滞后性和不科学性,我个人认为应该赋于公民一定范围内的调查权,我说的是“调查权”而非“侦察权”。我认为应该允许私家侦探设立,但要加强管理和监督(例如,立法时就要求私家侦探社必须聘请律师作为指导等)。
法邦网: 在生活中有很大部分人搜集一方婚外情的方式采取的是“捉奸在床”,例如,在家里捉奸在床,或是去宾馆捉奸,有的还跑去第三者的家里捉奸,对于这种“捉奸在床”的婚外情取证方式收集到的证据效力又如何呢?
张杰律师:
“捉奸在床”获得的证据不必然被法官采纳,弄不好捉奸不成,还触犯了刑法。有人带亲戚朋友去奸妇家捉奸,撬门别锁进入后捉奸不成,触犯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因为打伤了人触犯了伤害罪;因为让奸夫(妇)写悔罪书,事后追要精神损失赔偿费触犯了敲诈勒索罪。所以,我给出的建议是:
1、最好在自己家里“捉奸在床”,没有机会创造机会让奸妇(夫)到自己家里来,你就是在自己家里装个摄像头也是合法的。
2、如果去宾馆捉奸,或者去第三者的家里捉奸一定要把握好时间,打电话报警;报警时还有一个窍门,你一定不要给警察叔叔说是想“捉奸在床”, 警察叔叔太忙了,无暇管你这等小事,你只有以“卖淫嫖娼”的名义报警才能得到你想要的结果。
法邦网: 婚外情证据是要有效合法才会被法院采纳的,而本次话题中所说到的这位发帖网友,曾经提到她已经找到丈夫和“小三”在酒店住的证据,然而在酒店住的证据有很多种,比如:两人的入住记录、拍到的一起进出宾馆的照片、酒店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等等,请问张律师这位网友所说到的酒店住的证据效力如何,能否证明丈夫有婚外情?
法邦网: 在本案中,这位网友用网上发帖求助这种独特的方式来收集婚外情证据,虽然在发帖中去掉了小三的头像,但是在发帖求助时楼主的个人资料当中小三的照片是存在的,也被追贴的网友看到了,那么她的这种行为算不算侵犯小三的合法权益呢,这种方式收集到的证据有效吗?
法邦网: 像这位网友这样在收集证据时侵犯他人权益的事情是时有发生的,这样取得证据法院一般不会采信,在这里请张律师为大家说说在婚外情取证时该注意哪些事项,如何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呢?
张杰律师:
对于婚外情取证,首先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取证要面向事实,切忌主观臆断。
2、要始终抓住调查取证的主动性,切忌被对方当事人牵着鼻子走。
3、取证中要把握证据的固定性,切忌丢三拉四。
4、取证要围绕证明事项的主线详略得当,切忌主次不分、弃本求末。
5、调证要环节清晰、关联紧密,力求互相印证,切忌孤立片面、互相矛盾。
除了以上几点,还有必要提请注意的是如跟踪偷拍骚扰对方当事人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取证过程中尽量避免与对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发生冲突,再有获有关证据的必须通过合法方式取得。
当然,要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据,且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最简单、最高效的方式就是委托专业律师取证,或咨询律师如何取证,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员去做,是明智的做法。特别是有的证据只有一次证据机会,一旦当事人自行取证不成功,就会永久失去取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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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律师
张杰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中国律师协会会员、婚姻家庭、私人法务专家型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纪律委员会秘书长;十余年涉外婚姻、离婚的股权分割、债权债务等法律实践;《都市晨报》《法邦网》推荐访谈律师。
执业格言:仅仅熟背法律不是合格的律师,好律师应是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高手,并且经验丰富。
执业准则:凭知识解答疑惑、凭证据了断是非、凭智慧巧解难题、凭良心指点迷津。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法律至上为原则,集合团队的集体智慧,叠加团队的社会资源,提供团队协作式的法律服务。以广泛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以规范的操作程序为步骤,以追求委托人正当利益的最大化。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801296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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