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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为何最低?

张锦伟律师      阅读:17319

张锦伟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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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消费权益 合同纠纷 追索债务 房地产 产品质量 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刑事辩护

摘要 大学扩招以来毕业生就业难是一个大家关注的话题,法律毕业生的处境很尴尬,2002年以来就业率一直低于平均的水平。麦可思公司发布了由中国大学生就业研究课题组撰写的《中国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告(2009)》,报告得出一个结论:法学是目前中国高校中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法学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平均全国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对此很多人感到震惊和不解。

法邦网: 张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中国法律门户网《名律1+1》栏目。首先请您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张锦伟律师:   你好!大家好!非常高兴来到《名律1+1》演播室和大家见面,我叫张锦伟,是浙江省杭州市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我于1997年开始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后在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任教师,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2003年7月开始律师执业。我在法学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经常与法学院学生接触,关注着他们的学习、生活、就业和发展情况。

法邦网: 10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专业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但现在,进入司法机关或当公务员,成了大多数学生的奢望。就业难、找工作难成了学生和家长共同的心病。而一项调查显示,法学是目前中国高校中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您觉得这种现象是正常的吗?这是高校扩招带来的必然现象吗?


张锦伟律师:   其实这些年,所有的专业都在扩招,不只是法学专业在扩招。大多数专业都面临就业难题。扩招是社会需求的体现,不能说法学教育规模超出社会需求,只能说法学教育超出司法机关的需求。 
  而一些法学毕业生,以及这些学生的家长,在当初高考后选择法学专业时,由于多种原因,对法学专业以及以后的就业等的了解不是特别清楚,报考时存在着一定的盲目性,认为法律专业毕业那就是将进入司法机关工作,等到进入高校学习后,才发现就业情况并非如此,但是学生及家长又往往不愿意放下身价到社会各行各业去从事法律工作,这也是造成就业率低的原因之一。我个人觉得这种现象是正常的,这也是在现阶段全社会对法学的认识还存在不足的情况下高校扩招带来的必然结果。

法邦网: 法科毕业生就业率低与目前的法学教育有关系吗?您认为目前中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存在哪些问题?


张锦伟律师:   我认为没有直接关系,我们目前的法律教育总体上看来是正常的、健康的。不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教育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理论脱离实践,这个问题在各个高校都比较严重。我们以往的教育一般比较强调明确的概念和完整的理论体系,这样,就往往会落后于社会实践的发展步伐,学生不可避免有理论脱离实践的趋向。比较典型的,是很多法学专业毕业生,理论与法律实践严重脱节,甚至一些法学研究生,学习法学专业知识七年,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结束并取得了律师执业证,但办理一个简单的案件过程中,却出现不知所措、无从下手的状况。这不能不引起法学教育工作者的反思。 

法邦网: 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还是通才教育?如何辩证看待通才教育和精英教育的关系?


张锦伟律师: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法学教育是职业教育,毕业生主要都到司法机关工作。但是自从1998年以后我国高校开始扩招以来,法科教育转变为通才教育。 
  通才教育是相对传统“精英”教育而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该教育模式注重人才多方面素质的培养,除了具有专业特长外,还要培养人的社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在目前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国策的情况下,推行通才教育,有利于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有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意义重大。  
  但是推行通才教育和精英教育要因人而异。过分强调通才教育容易导致肤浅;从我国现实来说,社会需要的也不全是通才,目前大学生就业难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由于专业化程度不高造成的;从学习者的个体差异来说,有些学生更适合于接受通才教育,而有些学生更适合接受精英教育。 

法邦网: 法科毕业生就业难,跟专业相关的岗位僧多粥少,于是大量的毕业生并非从事与法学专业相关的行业,这是否成了一种“学非所用”的社会现象?


张锦伟律师:   不是。法学教育是基础教育,人们该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将法律知识运用于日常工作生活中。法学专业毕业生最好不要只盯着好的岗位,不是非得去司法机关或政府机关的专业岗位不可,且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能容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只要所学能派上用场,好多岗位都可以去尝试一下,比如说很多企业、事业单位,或者街道、社区、居委会等一些基层的岗位,这其中企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还是较大的。 
  而另一方面,的确,社会上有许多行业需要法学专业知识,很多行业看起来与法学专业不相关,但事实上应该说社会上所有的行业都与法学专业相关,因为社会生活中处处需要法、处处有法、处处受法的约束和制约。毕业生们去这些看起来不相关的行业工作,也许不能发挥其全部的法学专业知识,但至少在许许多多的行业中,都有法学专业人才在其中工作,懂得法律规则,知法守法用法,避免因不懂法而面临或遭受法律制裁,从而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其实这也是一种“学有所用”。 

法邦网: 法学专业就业门槛高,尤其是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司法考试又被誉为是“天下第一考”,这是否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学就业率低呢?


张锦伟律师:   是的。有一定关系。但是各行各业有自己的要求,不能因为考虑学生就业问题而降低了门槛,尤其是进入司法机关或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使审判权甚至可以剥夺人的生命,因此司法考试的门槛必须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法学专业中的精英人才进入国家司法机关,保证国家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保证社会秩序和社会生活正常、和谐的运转。而对执业律师而言,肩上的担子同样相当沉重,须担负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因此,能通过司法考试的,必定只有少数人,加之因各种原因不愿就业的,法学就业率低亦不足为怪了。 

法邦网: 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法学毕业生就业更难,您认为该从哪些方面缓解这个问呢?


张锦伟律师:   首先是学校,在培养人才上,应注重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使得这些学生在社会上能够快速地适应工作,这样有助于学生更好的就业。其次,作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应正确看待就业难这一问题,学好知识,练好本领,积极就业,如前所述,只要所学能派上用场,企业、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居委会等一些基层的岗位都可以去尝试一下。再次是社会的有关部门,应努力探索并积极建立起相应机制,使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得到改善。

法邦网: 在如此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您认为我们广大的法学院学生在就业前应该保持怎样的心态?应该做哪些准备呢?


张锦伟律师:   应该认识到,法学专业是阳光的专业,有着强烈的自豪感和使命感。面对就业应乐观轻松。应该看到社会上有许许多多的行业需要法学知识,所以在就业时,不应强求。在法律实践中,记住法学学生即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本身肩负的职责和使命,培养自己忠诚于事实和法律的意识,学法守法。千万不要超越法律范围从事一些非法的行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律知识是需要积累的。所以在就业前,做好知识的积累非常重要,只有准备好了,等到机会一到,抓住了,那就成功了。在学习和实践中,应注意培养强烈的正义感,法学专业知识过硬,具有较强的协调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勤奋好学,多动脑多思考,多积累实践经验。 

法邦网: 法学院毕业生选择做律师的门槛高吗?很多人认为过了司法考试,做律师可以做为保底的就业选择,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张锦伟律师:   选择做执业律师的门槛也是较高的,司法考试这道关是必须要过的。但律师这一职业其实并不容易,特别是做一个好律师。对执业律师而言,国家法律以及社会是有特殊要求的,归纳来说主要是具有强烈的正义感,法学专业知识过硬,树立为当事人服务的意识,具有较强的协调应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勤奋好学,多动脑多思考,法律实践经验丰富。这些要求并不是每一个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都能具备,因此,做律师不能说是保底的就业选择,因为其要求较高,这个底不一定能“保”。以前有许多年轻律师到后来放弃了做律师,因为律师和社会上其他职业一样,也有许多的“酸甜苦辣”。毕业生如果把做律师作为保底的就业选择,只能说是一种权宜之计,还需在律师执业过程中不断学习和努力,否则不利于自身长远的发展。 

法邦网: 最后还希望您能给我们网站提一些意见和建议,推动我们网站更好的发展。


张锦伟律师:   “中国法律门户网”是一个优秀、专业的网站,希望网站在今后多开辟一些像“名律1+1”这样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的栏目。祝网站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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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伟律师
1977年生,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2009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师,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2003年7月开始执业,现为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办理出租车及公交车内受伤、旅游者受伤等消费伤害等。
擅长领域: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消费权益 合同纠纷 追索债务 房地产 产品质量 婚姻家庭 抵押担保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336038582
电子邮箱:zjwhzcn@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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