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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破获说起

吕方征律师      阅读:2964

吕方征 律师

联系电话:13702115944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摘要 网购的繁荣催生出“职业差评师”,他们向网店商家给出恶意差评,再以取消差评为条件索要钱财。近日,杭州警方破获了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那么为何差评师得以存在?网店卖家该何去何从?法律是否对此类行为有相关约束?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的吕方征律师就恶意差评师这一话题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喻利琴。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的吕方征律师,吕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吕方征律师: 大家好,很高兴再次做客《法律名人谈》,与大家一起探析“职业差评师”涉及的法律问题。

法邦网: “恶意差评师”的问题由来已久,他们以给网店差评为手段索要钱财,甚至还出现多人合作的“团伙作案”,弄得广大网店卖家愤愤不平,人人自危,有网友直呼这些人为“网络碰瓷党”。为何差评师得以存在并如此嚣张呢?他们给网购带来了哪些危害?


吕方征律师: 在网络购物日益盛行的今天,网络购物的消费者的群体在不断的扩大,大部分的消费者会根据前一个买家对商品的评价来了解商品的质量和店家的信誉。因此,差评师正是抓住了网店店主害怕差评影响销量这一问题,以差评为要挟,而店主为了维护良好的信誉,保证很好的销量不得不答应恶意差评师的勒索要求。

  恶意差评师这一行为,损害了网店店主信誉,影响了网络交易的安全和网络交易的秩序。

法邦网: 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被警方破获意味着什么?或者说带来了哪些启示?


吕方征律师: 恶意差评师案被破获,意味着将来网络碰瓷党将会因为他们的这种以威胁店主差评为条件,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是入罪判刑。同时也给那些企图通过恶意差评进行敲诈勒索的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

法邦网: 我们知道“恶意差评师”的行为被定性为敲诈勒索,警方这次破案也是以敲诈勒索罪逮捕相关嫌疑人的,那么刑法上对敲诈勒索罪是如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吕方征律师: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出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敲诈勒索罪构成要件是:主观上是故意;主体上是年满十六周岁的人,但不包括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客观上实施了敲诈勒索财物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或次数的,敲诈勒索公私财产“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各地的标准有差异,最低的以一千为起点。

法邦网: 既然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有金额的限制,1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那如果敲诈金额未满1000元又该如何定性?


吕方征律师: 此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邦网: 新闻报道提到:“杭州警方对于此案非常重视,成立了以上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为主,市局刑侦支队全力指导的联合专案小组,与多地警方联手……最终抓捕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一名为女性)。”有法律人士对此案中所涉公安局的管辖权提出质疑,您怎么分析这个问题?对于公安机关的管辖权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吕方征律师: 本案由犯罪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没有问题,另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本案的管辖和拘捕符合法律规定。

法邦网: 公安机关逮捕了七名犯罪嫌疑人,这还处于侦查阶段,那么要正式定罪量刑还需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吕方征律师: 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结束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经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无遗漏罪行和犯罪嫌疑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当然,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法的,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期限最长一个月,案情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只要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就应当开庭审理,最后根据证据,作出判决。

法邦网: 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想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应该怎么办?律师从什么阶段开始可以介入刑事案件?律师都能做些什么?


吕方征律师: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办案机关转达给家属,由家属去委托律师。

  自第一次被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就可聘请律师。

  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直到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核对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最重要的是参加庭审,履行辩护职责。

法邦网: 网店卖家要是遭遇“差评师”的勒索该怎么办?如何搜集保留相关证据?


吕方征律师: 网店遭遇差评师勒索时,应主动要求对方通过淘宝旺旺进行协商,并及时保留谈话记录、电话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到电信部门打印通话记录。同时保留物证。在遭到勒索后还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邦网: 对于如何惩治“恶意差评师”,您还有哪些建议吗?


吕方征律师: 恶意差评师如此猖獗,这与网站的投诉管理机制不完善是密切相关的,网站不仅要保障买家的利益,同时也应关注卖家的权益。在网站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同时,要健全投诉和打击不法行为的处理机制,对那些已经被投诉,恶意差评的碰瓷党应进行屏蔽甚至是黑名单处理,并且在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法邦网: 以前大家都听过买家是受害者,如今卖家也成了受害者,网上购物是由买家和卖家共同构成的,如何维护卖家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应该重视起来的。差评师利用漏洞索要钱财,说明网络交易规则亟待完善。法律在这方面应该如何作为?


吕方征律师: 法律应该完善相关立法,设立有关恶意差评的行为的罪名,并应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以儆效尤。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吕方征律师: 网购已经成为一种既时尚又实惠的购物方式,在网络服务日趋发达的今天,我们不仅要擦亮眼睛看准商品、抓住商机,同时也要有安全意识。一旦发现有不法行为,要提高警惕,切不要麻痹大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吕方征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吕方征律师: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次祝愿法邦网的《法律名人谈》栏目越来越好,更好的拉近律师与公众的交流,为公众不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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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方征律师
吕方征律师,山东武城人,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天津执业十余年,2011年设立天津全唐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
擅长领域:罪与非罪 量刑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702115944
电子邮箱:lv_lv_2007@163.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吕方征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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