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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谁来赔偿?

袁海强律师      阅读:16158

袁海强 律师

联系电话:13217812325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摘要 车子发生交通事故被撞坏,虽经过维修仍能使用,但车辆贬值却是实际存在的事实。如果交通事故导致车辆贬值的话,车主是否有权索赔呢?谁来买单“车辆贬值损失”?何种情况才能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贬值索赔需要怎样的流程?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广西成一律师事务所的袁海强律师就车辆贬值损失这一话题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喻利琴。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广西成一律师事务所的袁海强律师,袁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袁海强律师: 大家好,我是袁海强律师,很荣兴能和大家一起来探讨有关法律问题。

法邦网: 车子越来越多,车子之间的“摩擦”必将增加。而颇具争议的“车辆贬值费”成为车主们越来越关心的焦点话题。那么究竟什么是车辆贬值损失呢?


袁海强律师: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受损,经修复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车辆的使用寿命、安全性能、操控性能等也很难恢复到以前状态,实际价值必然降低而形成的损失,即因事故导致车辆价值降低而形成的损失。

法邦网: 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责任方赔偿修车费用后,还要不要赔偿因事故导致的车辆贬值损失?这个问题一直是法律界颇有争议的问题,法院在认定这个问题时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认定。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贬值损失究竟该不该赔偿?


袁海强律师: 应该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尽管我国法律条文中并没有直接规定“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但依据民事法律是有间接规定的,侵权赔偿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车辆贬值应该得到赔偿。两车相撞后,无过错一方的车辆尽管修好后仍能使用,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降低,车辆贬值损失是客观事实。因此,无过错车主要求过错车主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请求在法律上应被支持,支持贬值费符合法律公平之精神。

法邦网: 据了解,目前在整个保险行业,都没有把车辆贬值费纳入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为什么保险公司不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呢?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赔付车辆贬值损失?


袁海强律师: 在保险业内,普遍认为事故引起的车辆贬值损失是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只赔偿事故引起的直接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一般都是拒赔的。车辆贬值损失可以向肇事者索赔。目前,保险公司的商业三者险或者车损险条款都约定“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免责范围”。所以,一般情况下无法向保险公司主张车辆贬值损失。但是,如果保险公司在提供格式条款时,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则关于“贬值损失不予赔付”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保险公司仍然应当赔付车辆贬值损失。

法邦网: 车主一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车辆贬值损失?


袁海强律师: 车主在下列情况下可主张车辆贬值损失赔偿:(1)刚出厂的全新车辆。(2)购买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成新率在八成以上的车辆。(3)损坏严重的车辆。

法邦网: 既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中并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一赔偿项目,那么事故中的受害车主应该依据什么来索赔车辆贬值损失呢?


袁海强律师: 虽然我国现在没有明确法律条文直接规定是否赔偿车辆贬值损失,但是相关民事法律对侵权损害赔偿作出了一般的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民法对于财产损害在确定赔偿范围时原则上实行完全赔偿,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这与侵权法补偿受害人所受损失、恢复被侵害权利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也体现了民法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车辆贬值损失作为车主的实际损失,是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应该对其予以赔偿。从另一角度看,财产损害赔偿最高原则为恢复原状,对此的理解不仅应当包含财物外观使用功能的修复,还应当包含其内在价值和性能的复原。因此,应将修复费用及修复后的车辆贬值损失一起计入赔偿损失范围,这样才能与“恢复原状”的原则相吻合。

法邦网: 索赔车辆贬值损失的难点在于如何鉴定评估车辆贬值的损失以及损失的多少,目前实践中是如何操作的?


袁海强律师: 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起诉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法院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起诉到法院后,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车辆贬值具体金额需要经过物价等专门的价格认证机构鉴定,以价格鉴定机构依法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

  鉴定时应当提供的材料有:1)、车辆登记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车辆; 3)、购车及车辆购置税等费用证明; 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5)、车辆维修及结算清单; 6)、事故现场及受损车辆的照片; 7)、与事故及事故车辆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邦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车主如果要索赔车辆贬值损失,应该按照什么流程来走?应该注意些什么?


袁海强律师: 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法院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在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时,要注意:

  1、哪怕轻微事故,也要少卖钱

  2、贬值差异大,一般车不明显

  任何一辆车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都会产生贬值损失,只是像奔驰宝马类的车贬值损失更明显一些,就算一般的交通事故,动辄就会有几万十几万元的贬值损失,而一般的车不会这么明显。开了5年以上、车价在10万元以内的车辆,贬值更不会明显。

  一般情况下,车辆贬值只有在转手卖出时才会很直接地体现出来。车辆贬值损失,是指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重要部件受损,虽经修复但仍无法恢复车辆原有性能,从而给车辆所有人造成的车辆转让价格的损失。所以,所谓车辆贬值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

  另外,在车辆贬值理赔时,要留心一些方面:

  1、乱认责任,当心要赔贬值费

  肇事方造成对方车辆受损,赔偿对方车辆贬值费及鉴定费后,如果找保险公司索赔将不会得到法院的主张。为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切勿随便乱认责任。

  现实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许多车主自认为购买了车辆保险,为了理赔方便,往往会主动承认自己全责。如果只是产生修理费用,一般没有太大问题,保险公司也会予以赔付。但是,一旦受损车辆存在贬值损失,受损车主可以要求自认全责的车主赔偿!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都有针对车辆贬值损失的判例,大多是主张了受损车主的赔偿请求了的。

  2、车辆贬值损失有一般损失和贬值损失

  具体来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害能否完全修复,可将车辆损失分为两类:一类是经修理后可完全恢复原状的一般损失,一类是经过及时修复也无法完全恢复原状的贬值损失。

  一般损失经过物理修复(如喷漆、轮胎更换等),不会对汽车的使用寿命、动力性、安全性、美观性和舒适性等造成影响,完全可以恢复其“原状”,侵权责任上表现为汽车修理费用的承担。

  而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无法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付的,需要肇事车主自掏腰包,所以,肇事车主往往不愿意主动承担。

  如果事故中的受害者意识到车辆损坏可能会导致贬值,一定要保留追究对方赔偿责任的权利,不要轻易和对方达成某种赔偿协议,尤其是在对方想私了的情况下,更要慎重行事。若双方已经签订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自己放弃了该项赔偿,只能自认倒霉。

法邦网: 有些车主提出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当QQ撞上奔驰”。随着越来越多的车主参与索赔“车辆贬值费”后,会造成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比如一辆QQ撞上一辆奔驰后,QQ车主说不定即便是把车子卖了也抵不上奔驰车的“车辆贬值费”。由此有车主玩笑说“今后开车就像如履薄冰,见到高档车最好远远躲着。”您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袁海强律师: 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这样看待,首先,要看过错方是哪一方,如果是奔驰车一方,那QQ车主非但不用赔偿反而可以要求奔驰车主赔偿;如果过错方是QQ车主一方,那QQ车主理所当然要给奔驰车赔偿。赔偿是以过错为前提的,不存在过错就不存在赔偿问题,所以说,没必要遇到高档车就远远躲着,而是自己要注意开车,安全开车。

法邦网: 为了解决车辆贬值损失这一争议问题,统一司法,您有何完善建议?


袁海强律师: 总的来说,虽然民法通则中已有相关的规定,但是有关道路交通法等法律没有具体明确规定,没有特别法的规定,在实际应用起来还是很困难的。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袁海强律师: 通过以上的东西我们真诚的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为自己、家人、他人着想。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袁海强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袁海强律师: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再次祝愿法邦网的《法律名人谈》栏目越办越好,更好的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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