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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讨薪又酿惨剧 欠薪纵火案背后的反思

薛为华律师      阅读:4501

薛为华 律师

联系电话:13818986521

擅长领域:私人律师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公司并购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合资合作

摘要 近日,汕头市潮南区一文胸作坊发生一起纵火导致多人死伤,据调查,嫌疑人刘双云因被作坊老板拖欠工资结怨,蓄意闯入厂内纵火报复。一个原本简单的欠薪纠纷,何以最终会酿成惨烈的纵火案?这起案件的背后还有哪些普遍性的现实值得我们反思?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薛洋律师就欠薪纵火这一案件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喻利琴。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薛为华律师,薛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薛为华律师: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律师薛为华,很高兴再次做客《法律名人谈》栏目,与各位网友进行交流。

法邦网: 以前“跳楼讨薪”、“跳江讨薪”等事件屡见诸新闻,现在民工讨薪又酿惨剧,纵火导致14人死亡1人重伤的恶性事件。是什么原因导致民工讨薪总是用如此极端恶劣的方式呢?


薛为华律师: 其实,农民工之所以总是采取一些极端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原因归结为一个字,就是“难”。农民工的维权难在何处呢?大概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

  首先,是难在知识上,我们知道农民工普遍的问题是其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是欠缺,在面对权益被侵害的处境时他们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理,因此,他们会想当然地迷信私力救济,而放弃公力救济,最终铤而走险,甚至触犯法律。

  其次,是难在经济上,农民工大多经济能力有限,为了维权放弃其他的工作机会,并要为之花费相当的精力、时间和金钱,这个时候他们自然会计算合法维权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

  最后,是难在了监管上,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可以严格执行中央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话,如果我们的政府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可以及时处理的话,我相信这样的现象会大幅减少。

  另外,很多农民工还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误以为通过所谓的“极端讨薪”的方式可以获得媒体的关注,通过舆论报道来“绑架”政府,最终让政府出面帮助讨薪,而这种误区使得讨薪一次又一次地演变成一场“秀”,甚至演变成一场暴力事件,今后政府应该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给予农民工以正确的疏导和帮助。

法邦网: 由欠薪引发的社会矛盾由来已久,政府相关部门也在努力采取各种措施,但是为什么企业欠薪总是屡禁不止,尤其是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


薛为华律师: 一是执法不严,近年来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从中央到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很多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比如刑法修正案(八)还把欠薪纳入了刑法调整的范围,但是,很多地方处于对企业主的过度保护,往往对于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明显不足,甚至是法外开恩,致使很多企业更乐意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二是没有形成常态化监管,很多地方政府喜欢搞“运动式监管”,每年春节前集中一段时间处理欠薪问题,但是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内工作,应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做到“有求必应、日夜守护”。

法邦网: 民工工资被拖欠,应该采取哪些正确的维权途径?


薛为华律师: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农民工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主要可以通过三个渠道进行维权。首先,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查处欠薪的违法行为,这也是最快、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其次,如果所在企业有工会组织的话,可以要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解决。再次,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邦网: 本案中刘某纵火导致14人死亡1人重伤,虽然事出有因,但是他仍然得为此次事故承担法律责任,那么刘某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罚?事故中的无辜受害者由谁来赔偿?


薛为华律师: 这起案件的发生都令我们十分悲痛,毕竟人死不能复生,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借口,更何况刘某仅仅是为了自己区区三千元的工资就夺去了14条鲜活的生命,这个代价实在是太高了。刘某的行为已涉嫌《刑法》的放火罪,而且其后果特别严重,根据《刑法》第115之规定,应处于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此,纵然刘某也是受害者,但无论如何不应该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去“捍卫”权利,如不出意外,刘某很可能会被处以极刑。另外,根据《刑法》第36条、《刑事诉讼法》第77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第1款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本次事故中的无辜受害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要求刘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刘某经济条件有限,即便法院支持了全部民事诉讼请求,最终民事赔偿恐怕也很难得到执行。

法邦网: 本案中的作坊老板据说已在逃,那么此老板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薛为华律师: 首先是刑事责任,虽然作坊老板并不承担纵火的刑事责任,但是,其欠薪行为可能已经涉嫌刑法修正案(八)所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刑事追责。其次是民事赔偿责任,14名打工妹丧身火海,作坊老板作为雇主,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道义上都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邦网: 为了惩罚那些恶意欠薪者,刑法制定了“恶意欠薪罪”,您能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恶意欠薪罪吗?


薛为华律师: 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2月25日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对于“恶意欠薪罪”做了如下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关于这个罪名,在2011年4月2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中将“恶意欠薪罪”改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因此,从法言法语上说,现在我们应该准确地称之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法邦网: 这起由欠薪引起的恶性纵火事件折射出很多当前的社会现实,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我们还应该从此案中反思哪些问题呢?


薛为华律师: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场原本普通的劳资纠纷最终演变成一场人间惨剧呢?这是我们不得不去追问和反思的一个问题。 除了刘某为了图一时之快的偶然因素之外,它的背后是否有其他可以反思的原因呢?我想至少我们必须从两方面进行反思,一是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社会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看到,在这个过程中,刘某曾多次找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但是遗憾的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员对其态度冷漠,并没有及时处理纠纷,最终导致刘某选择了纵火报复的想法。如果我们的政府官员能够积极协调刘某与企业的矛盾,如果我们的社会能给予刘某这样的农民工多一点关爱,恐怕刘某也不会诉诸于暴力。二是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个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毋庸置疑,作坊的老板的处理方式存在严重问题。我们姑且不论其是否真的想恶意拖欠刘某的工资,单说这个老板在处理过程多次采取了回避、拖延的方式面对问题,而并非是用积极的态度去解决纠纷,这种不恰当、甚至可以说极度错误的处理方式最终让刘某产生了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导致了惨剧的最终发生。如果作坊老板能多一点怜悯之心,能够换位思考一下并体会到外来打工者的生活的艰辛与不易的话,我想也不至于如此的无情与冷漠。

法邦网: 当下又值年终岁末,也是欠薪问题高发的时候,自然也是各种矛盾高发之期。社会矛盾激化,总是伤害无辜者,如何避免类似案例发生?您在这方面有何建议?


薛为华律师: 在这类事件中,虽然看起来劳资纠纷是企业与劳动者两方的矛盾,但其实化解之关键还是在政府职能部门。在立法层面上,应该在法律上加大对于企业违法用工、恶意拖欠工资的惩罚力度;在司法行政层面上,不应该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应该依法严厉打击企业侵害劳动者利益的各种行为,并简化劳动者诉诸法律的程序、缩短维权的时间、降低劳动者维权的成本。在宣传层面上,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甚至是上门服务的形式,告诉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遇到类似情形该如何处理,以及正确的解决途径。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薛为华律师: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很多农民工最终选择以极端的方式去捍卫权利也是因为走投无路才铤而走险的,但凡他们有点办法或许都不会如此。因此,我们在谴责刘某残忍的同时,我们必须也得扪心自问我们做的真的够吗?真的希望每一位个体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可以尽职尽责,如果你是一名政府官员,希望你可以遇到这样的求助者时不再冷脸相对;如果你是一名企业老板,希望你可以用更多的关心去回报给那些为你创造财富的劳动者;如果你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希望你可以用你的知识去帮助那些身处困境的劳动者。总之,社会多一点爱就会让更多的人沐浴到阳光,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和稳定,未来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我做起,用自己的爱与热情去关爱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薛为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薛为华律师: 法邦网的《法律名人谈》栏目从民生出发,谈的都是社会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律师和老百姓搭起了一座法律的桥梁,受到了律师和网友的一致好评。希望这个栏目在未来可以做在线访谈,就某一话题让网友可以把他们的想法直接与律师做在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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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为华律师
薛为华律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一直服务于涉外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劳动法及外商投资法律研究,并为多家跨国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曾经在日本东京、大阪等地的国外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并曾接受多家专业报纸杂志的采访或约稿,就劳动立法、罢工应对与解决、清算案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预防及外商投资等领域多次发表文章。
擅长领域:私人律师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清算 破产解散 公司并购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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