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丈夫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了按揭买房,结婚后,便由夫妻俩共同偿还这套丈夫的婚前房产的贷款,并且两人结婚期间,这套房子已经增值不少。现在夫妻俩因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这套房子如何进行财产分割却引发了双方争议。究竟这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该如何分割呢?对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周好律师就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与网友们一起分析、交流。
法邦网: 关注社会民生,聚焦法治动态。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本期《法律名人谈》的主持人崔梦莹。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周好律师做客我们节目。周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节目伊始,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法邦网: 现代社会,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由一方缴首付,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买房的这类情况很常见。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随着夫妻双方感情的破裂,究竟应该如何分割这类由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是很多网友都非常关注的问题。本期,我们就将一起来说说离婚房产分割的那些事儿。我们知道夫妻离婚时,主要是对其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那么像这类由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但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应该界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呢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呢?
周好律师: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这肯定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但本条有适用的前提:1、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2、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3、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上述案例符合以上前提,所以毫无疑问,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邦网: 有的网友认为,虽然房子是由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产权证上也只有出资方一人的名字,但婚姻关系的产生使得该房产转变为了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且由于房屋的部分贷款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因此该房产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应该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周律师,对于网友的这种说法,您是怎么看的呢?
法邦网: 现在很多房产经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都会增值,有些离婚夫妻就对房屋增值的这部分又产生了争议。对房屋拥有产权的出资方认为该房屋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屋的增值部分理应也属于自己,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那么周律师,这类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到底是不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呢?
法邦网: 离婚夫妻因房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可以说是不胜枚举,周律师,相信您有着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对如何避免这类纠纷是很有发言权的,请您给网友们支支招,教一教广大网友应该从哪些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来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
周好律师:
呵呵,这个问我就问对了,根据我的办案经验,我教大家三招,保证管用:
第一招:婚前买房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署名。
签合同和办房产证间隔有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一般区分共同财产是以合同的付款时间为主。区分财产是自有或共同财产是以付款时间和付款人为准。如买房者是共同置业,最好写两个人的名字。如是自己买房,最好写一个人名字。
第二招:父母“赞助”最好留下凭证。
年轻人在父母的资助下所置的房产,实际上是父母的财产你在用。如果觉得有必要,每一笔资金都应留下收条和借条,来证明自己房款的真正来源是父母而非自己或其他人。
第三招:婚前财产最好事先公证。
结婚前,男女双方可以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
法邦网: 对于婚前房产这个问题,很多网友是赞同您上面提到的,建议夫妻双方对各自的婚前财产做个公证,以明确各自的财产所有,从而避免双方离婚时因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的争议。但是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婚前财产公证会伤害夫妻感情,那您是怎么看待婚前财产公证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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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好律师
周好律师,《武汉晨报》特邀嘉宾律师、《法律名人谈》特邀嘉宾律师、《法邦时评》特邀评论员,资深婚姻家庭专家。
周好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毕业后一直就职司法、执法系统。执业以来,周好律师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与其团队共同钻研和办理过近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周好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婚姻纠纷,与委托人沟通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在细枝末节中找到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根据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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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周好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