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洁王大治激吻视频曝光 其子抚养权争夺是否再生变数
易轶律师
阅读:4364
联系电话:1861121910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摘要
董洁王大治海南行激吻视频遭曝光,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董洁与潘粤明离婚谈判涉及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是否会再生变数?“嗜赌如命”的潘粤明能否成功逆袭,占据离婚战主动权,从而夺得孩子的抚养权呢?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就这一话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易轶律师,易律师您好,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法邦网:
欢迎易律师再次来到我们的节目。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与近期娱乐圈的热点有关,想必易律师也听说了,董洁王大治两人的海南行激吻实拍视频被曝光,其中有王大治主动拥吻董洁的镜头。随着这段“地下情”的浮出水面,董洁的玉女形象也跌落谷底。那么这段激吻视频对董洁与潘粤明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最终结果有无影响?在访谈的一开始,还请易律师谈谈您的看法,我们先听一下专业人士的意见。
易轶律师:
实践中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董洁虽然被拍到激吻视频,曝光出“地下情”,这段视频对于董洁是否存在婚姻过错有着重大的影响,但对争取抚养权的影响并不大。
法邦网:
我们注意到,董洁与潘粤明婚变前期,潘粤明一直处于被动地位,不论是媒体还是法律界的业内人士都认为潘粤明取得孩子抚养权比较困难,而董洁更占优势,这是为什么呢?
易轶律师:
我想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董洁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相对较好;第二,孩子年龄较小,需要母亲的照顾,而且孩子也一直跟随母亲一起生活;第三,婚变前期,董洁指出潘粤明有赌博行为,如果潘粤明最终被证实存在赌博恶习的话,法院很可能认为潘粤明不适合抚养孩子,他在争取抚养权上将十分不利。
法邦网:
不可否认,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现实中因父母离婚引起的抚养权纠纷太常见了。在这里我们也想请易律师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对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易轶律师: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父母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的话就只能诉讼到法院等待判决。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一般法律规定,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母亲扶养。
法邦网:
那可不可以说孩子越小,母亲一方争夺抚养权越有利?可以这样看吗?
易轶律师:
年龄较小的孩子对母亲比较依赖,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法院考虑到这一点,通常对于年龄较小的孩子会优先考虑将抚养权判给母亲。尤其是哺乳期的孩子,通常是判给母亲扶养。
法邦网:
这么说哺乳期的孩子是交给母亲抚养的,没有例外吗?
易轶律师:
通常情况下是判给母亲扶养,但也存在例外情形,在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下,法院也会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包括:(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法邦网:
法院在作出抚养权归属判决前是否要听取孩子的意见,这种意见对判决结果影响大不大?
易轶律师:
一般对于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询问孩子的意见。在父母双方都适合抚养孩子时,法院通常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愿然后来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法邦网:
对于父母而言,在离婚时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都需准备什么证据,提交哪些证据给法庭会比较有利?
易轶律师:
父母想取得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主要可以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举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邦网:
即便准备充分,判决结果也是无法预料的,孩子抚养权也有可能判给对方。那么如果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是否还能变更,法律对此有没有明确的规定?
易轶律师:
在抚养权判决生效后,如果存在法定的情形,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具体的情形包括:(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邦网:
如果离婚后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可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而对方又以种种理由拒绝探视孩子的,该怎么办?实践中有朋友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看不到孩子就不给抚养费,易律师您认为这种做法可行吗?
易轶律师:
对子女的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是两件独立的事,不让探望就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是不可行的。如果对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当事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去居委会、工作单位反映情况,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父母对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以对方不让看望孩子为由不支付抚养费的话,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还会使自己陷入被动。
法邦网:
那么反过来,如果对方不及时支付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拒绝其探视子女?
易轶律师:
这也是不可以的,就像我们刚才所说的,孩子的探望权和支付抚养费是两件独立的事情,不能互相为条件。如果对方存在不支付抚养费或者不让探望孩子的情形,我们建议通过正规的、合法的途径来解决,而不应该“互相要挟”。
法邦网:
今天我们借着董洁事件与大家一起聊了离婚孩子抚养权的有关问题,在访谈的最后,易律师您认为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易轶律师:
抚养权争议在离婚过程中十分常见,在婚姻无法继续的情况下,无论抚养权归谁,为人父母总是希望尽量减轻对孩子的伤害,因此我们希望父母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能有一份和平协商、互相体谅的心态,尽量避免对簿公堂的面红耳赤,给孩子一个适合成长的环境,让孩子在失去完整家庭的情况下,仍能感受到父母不变的关怀和爱护。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易律师的参与。在此,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易轶律师:
《法律名人谈》是一档十分不错的访谈节目,希望节目能更紧密的同现实生活结合,成为律师和网友互相沟通交流的桥梁,也祝愿《法律名人谈》越办越好!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现为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盈科研究院婚姻家庭委员会主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务专家律师,全国妇联公益律师。易轶律师为CCTV-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专家律师、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特邀点评嘉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创赢人生》、CCTV-2频道《有法大家帮》、法邦网《法律名人谈》等栏目长期特邀律师嘉宾。并多次接受《中国消费者报》、《墨西哥改革报》等中外媒体采访。易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在《物权法》及《婚姻法》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代理过大量离婚、继承、分家析产、合同纠纷等婚姻家庭案件。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8611219100
电子邮箱:yiyilawyer@163.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易轶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