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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缓刑”

黎刚律师      阅读:3708

黎刚 律师

联系电话:1390805703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地产

摘要 违法拆迁遭到拒绝后,指使手下教训“钉子户”独子,酿成命案的重庆黑龙集团原董事长向世全一审被判处死刑。这起引起全国关注的案件日前由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向世全被改判为死缓。据悉,改判原因是向世全积极赔偿,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今天本网特别邀请到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的黎刚律师就这个话题发表看法。

法邦网: 黎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邦网。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黎刚律师:   大家好,我是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刚,感谢法邦网给我们律师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我们事务所在成都做刑事案件的辩护代理有一定名气,能够和大家交流是我的荣幸。

法邦网: 此案不管是在一审还是二审中,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都没变,唯一的变化是向世全从消极赔偿到积极赔偿了。那么二审法院改判死缓的法律依据什么?


黎刚律师:   二审的依据就是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刑事案件受害者家属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法邦网: 有观点认为按照刑法的规定,死缓之后,向世全最多可以一路减刑到十五年,如果再来个保外就医什么的,那就更轻松了。这不禁让网友们非常愤慨,认为这相当于“花钱买刑”。您怎么认为?


黎刚律师:   刑事案件中死者已经走了,如果其家属再没有得到任何赔偿,无异于雪上加霜。故意杀人罪虽然是很严重的公诉案件,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心态也非常重要。一方面凶手得到严惩,另一方面受害者家属也得到了赔偿,即起到了刑事上的打击作用,体现了国家的威严,另一方面死者家属也因为得到赔偿而心里弥补了一定平衡。如果单纯体现严打,而受害者家属得不到赔偿,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家属都会处于一种痛苦的境地,特别是随着时间的迁移,他们会对案件产生一种绝望和当初不如拿钱的后悔感受。对家属的安慰和妥善处理,实际也是国家安定的一种重要体现。

法邦网: “花钱买刑”绝对不是孤例,杭州“七十码案”的胡斌、成都醉驾案的孙伟铭,他们都曾经因为“积极赔偿”而被从轻量刑。那么此案会不会造成这样一种影响,那就是“以后只要花钱,就可以买命;只要花钱,即使犯了死罪也可以不用非死不可呢”?


黎刚律师:   我不这样认为,大家记得当初北京的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其愿意捐出价值几十亿的资产以获得免死金牌,都没有改判死缓。那个案件实际是国家和政府在警告那些首先富起来的富人们不能为所欲为。
  案件具体是否能够花钱减刑,要看具体案件以及案件的深层次的东西。成都醉驾案表面上是因为积极赔偿,实际还与我们国家立法滞后有关。当时很多观点不赞同死刑,理由就是法律上没有相关的特别规定,如果要判,也应该从新的法律或司法解释规定开始,最后的改判也是多方协调的结果。
  在重庆的这个案件中,关于拆迁和钉子户问题国家一直没有作出较好的规定,开发商在其中也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导致种种暴力拆迁也是各方利益无法平衡的恶果。
  我认为,如果犯罪手段特别恶劣(如碎尸、爆炸、投毒等等)、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的,即使花钱也不一定能够免死。因此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法邦网: “花钱买刑”的危害是什么?


黎刚律师:   花钱买刑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对国家司法机关的公正廉明的冲击,危害了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社会的误解,以为有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过去不是流传一万块钱就可以减刑一年吗,现在国家在对减刑也进行了特别严格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杜绝花钱买刑,当然由于法律规定有量刑幅度,这也是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据我所知,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对法官如何利用自由裁量进行探讨,避免类似案件判决悬殊的情况出现,减少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间,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司法腐败。

法邦网: 如何正确理解最高院推行的“刑事和解”和“以赔偿换轻判”?


黎刚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推行“刑事和解”和“以赔偿换轻判”,我作为律师是非常赞同的。
  应该说人民法院现在判案更注重社会效果。特别是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能够和解即节约了司法成本,也缓解了社会矛盾。如果法院依照职权强行判决,案件的被告人和受害者之间的矛盾将永远无法调和,其背后的家庭及亲朋好友之间永远也是一道无法弥补的鸿沟,也存在很多不安定的因素。中国有句俗话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如果把仇恨埋藏在双方及其家庭成员心里,迟早会爆发出来。如果能够和解,伤人者对受害者的宽宏大量也会抱着一颗感谢和悔恨的心,双方化解矛盾,对社会的安定能够起很大作用。

法邦网: “赔钱减刑”与司法的公平正义如何平衡?


黎刚律师:   我刚才也谈到花钱也不一定能够减刑,主要要看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是否能够取得受害人的谅解,是否严重危害社会。比如一个亿万富翁,杀死一个赔100万,他能够杀10个人还免死吗?肯定不行。司法要公平正义,也要更加人性化执法。“赔钱减刑”对我们律师扩大了辩护空间,我们希望人民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更加人性化,做到公平公正。

法邦网: 再次感谢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法邦网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网站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黎刚律师:   法邦网很不错,我加入法邦网也有两年了,由于时间原因,光顾较少。现在法邦网又推出很多新栏目,很不错。特别是QQ群的建立,增加了我们律师的互动,昨晚我还在QQ群认识了自己的师妹,哈哈。再次感谢法邦网对我们律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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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刚律师
法学硕士,四川成都发现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专职律师。黎律师199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律学士学位,2004年就读西南财经大学法律研究生班,获法律硕士学位。1996年初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该律师长期从事律师工作,法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积极肯学,思维活跃,实践经验丰富,社会关系良好。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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