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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周好律师      阅读:5272

周好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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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私人律师 文书起草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摘要 夫妻本是同林鸟,纠纷起时各自飞。夫妻离婚时,往往双双都会费尽心思隐匿财产,曾经的恩爱伴侣在离婚过程中用夫妻共同财产玩起“躲猫猫”的游戏。那么,一方隐藏财产,另一方该如何应对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周好律师就离婚隐匿财产事件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崔颖。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周好律师,周好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周好律师: 大家好!我是湖北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周好律师。

法邦网: 周某离婚一年后发现,前夫邓某竟然在离婚前将多年前购买的房产转到了其妹妹名下,于是将前夫邓某告上法庭。后法院认定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请问周律师,夫妻共同房产如何认定呢?


周好律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两种例外情况属于个人房产:

  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法邦网: 夫妻关系融洽时,谁也不会想到离婚。一旦风云突变,离婚大战在即,夫妻关系变得紧张时,双方难免都会在心中打起小算盘。其首要念头就是想着如何转移财产。一旦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另一方该怎么办呢?


周好律师: 还是有办法的,可以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邦网: 按照您说的,发现对方离婚时隐匿财产,可以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分割。那么,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有时间限制吗?最长是多长时间?


周好律师: 当然有时间限制,婚姻法解释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因此,如果像本案中的一年多后才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应尽快诉讼。

法邦网: 周某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分割房产,如何证明房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证据?


周好律师: 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既可以自己到房管登记部门去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自己去的话一定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委托律师,律师会在接受委托后,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并携带自己的律师证件,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建议先了解房屋的位置和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一般情况下,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申请的内容。

法邦网: 邓某离婚前将房子转移到妹妹的名下,并签订了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周某当时并不知道该房的存在,更不知道邓某将其出卖的事实。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周好律师: 无效。我国民法通则意见的解释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法邦网: 从您的解答中,我们得知邓某将房屋卖给妹妹是隐匿财产的行为。那么,还有哪些行为属于隐匿财产呢?


周好律师: 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很多种,只要是不让对方知道的财产转移行为,都属于隐匿财产的行为。比如:

  1、一方以他人名义买房,实则自己是房产的拥有者,离婚后再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2、将平时的工资转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银行卡内或存于其他自己另开的银行卡内或放在别人那里,擅自将自己的存款以现金方式取出。

  3、转移隐匿炒股信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转移隐匿等等。

   

法邦网: 在离婚时隐匿财产有什么后果,邓某为隐匿房产与妹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周好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如果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时,法院会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让对方少分或不分的判决结果,这是对另一方隐匿或转移财产的一种惩罚。

法邦网: 离婚中大多数人会选择隐匿财产,以致很多人离婚后很长时间才发现对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为了省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发生,离婚时该如何防范对方隐匿财产呢?


周好律师: 为防止房产被夫妻一方擅自转移,可以有三种办法:

  1、将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2、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如果法院不准予离婚,财产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3、也可以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出异议登记,以防止房屋被夫妻一方擅自买卖,但应当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内起诉,否则异议登记失效。

法邦网: 法院最后判决房屋产权归邓某所有,邓某支付前妻周某房屋折价款的一半。离婚时,不动产是不适宜共同拥有的,那么,房子一般怎样分割呢?


周好律师: 比较常见的处理方式是一人得房,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的一半。如果房产有贷款,一般房产判给主还贷人,另一方得折价款。或者房屋变卖后均分房款。

法邦网: 为了防止对方在离婚诉讼时转移房产,周某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吗?


周好律师: 前面已经讲到了,这个是可以申请的。婚姻法规定发生离婚纠纷时,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来预防对方转移财产。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前申请法院财产保全额,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提起离婚诉讼;当事人在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此外,当事人要申请财产保全的,必须要查清转移财产的详细信息,法院才会接受财产保全的申请。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周好律师: 准备离婚而对夫妻共同财产争议较大的朋友,应尽早委托专业律师帮助处理纠纷,或进行协商谈判,或代理诉讼,都可以帮助朋友们维护到相应的权益,不至于因为对方的一些行为导致应得的权益受到较大损失。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周好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周好律师: 非常感谢法邦网邀请我参与本期《法律名人谈》栏目,欢迎大家就相关问题做进一步交流,愿栏目越办越好,朋友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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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好律师
周好律师,《武汉晨报》特邀嘉宾律师、《法律名人谈》特邀嘉宾律师、《法邦时评》特邀评论员,资深婚姻家庭专家。 周好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法学学士,毕业后一直就职司法、执法系统。执业以来,周好律师一直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与其团队共同钻研和办理过近百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周好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女性细腻的视角、深刻的洞察力与缜密剖析能力处理各类婚姻纠纷,与委托人沟通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关键,在细枝末节中找到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根据委托案件的不同情况,为当事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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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周好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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