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债务老婆还?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
陈学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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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85514457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摘要
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要夫妻共同偿还。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签订《借款合约》,约定了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利息,后李某欠债恶意不还。李某逃离后,法院依法对其妻子尹某采取了强制措施。老公的债务需要老婆来偿还吗?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认定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陈学娟律师就这一话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陈学娟律师您好!首先,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陈学娟律师:
大家好,我是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学娟,很高兴能有机会和大家交流分享法律问题和观点!
法邦网:
首先,请陈律师为我们介绍一下,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陈学娟律师:
我们所说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一)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邦网:
有夫妻共同债务那就肯定有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陈律师,请您给我们介绍下,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范围有哪些呢?
陈学娟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以下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婚后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邦网:
那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之间有什么区别,应该怎么去区分这两类债务呢?
陈学娟律师: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活动需要所负的债务,债务存在的时间主要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办理离婚手续终止。
夫妻一方债务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以及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我们在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时,要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3、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4、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如果上述答案是肯定的,则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为个人债务。
法邦网:
如果这些债务是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但是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陈学娟律师:
这一问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根据该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有两种情况应该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那么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
法邦网: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纠纷大部分产生于两人没有离婚时,那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的赌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的债务呢?
陈学娟律师:
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指出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法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以保护”。
法邦网:
2007年初,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张某借款2340000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于2009年6月签订《借款合约》,写明李某向张某借款2340000元,并约定了还款时间和利息,还款方式为李某每月付23400元,后李某欠债恶意不还。李某潜逃后,法院对其妻尹某采取了强制措施。如果这些债务真是夫妻个人债务,那应该由谁偿还呢?
陈学娟律师:
如果这些债务确实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则应该由李某自己偿还。
法邦网:
有网友发来这样一个问题,她已经结婚十年了,在一年前向人借了50万元,她丈夫不知道她借钱的事情,算不算我们夫妻共同的债务?
陈学娟律师:
前面我们也已经回答了类似的问题,这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债权人与她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他们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的,那么这50万元借款就是该网友的个人债务。
法邦网:
如果夫妻双方以逃债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债务,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陈学娟律师:
前面在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范围时,提到了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以逃债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债务的,则该约定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然有权就该债务向夫妻双方要求偿还。
法邦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应该怎么偿还呢?
陈学娟律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共有和都有平等地处理权利,决定了夫妻对共同债务亦应不分份额地平等地负有清偿全部共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也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夫妻共同债务是连带责任之债。
法邦网:
最后,针对夫妻债务分割的问题,陈律师,您有什么司法或者立法上的建议呢?
陈学娟律师:
本期话题说的是夫妻债务问题,那么理所当然会涉及到夫妻债务如何承担的问题。对于夫妻个人债务当然是由个人财产来清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按照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用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清偿。同时,夫妻对共同财产和债务有平等的处理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人主张全部债权,此即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减少诉讼成本。
(4)向妇女、弱势群体或经济困难一方倾斜的原则。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保留未成年子女、残疾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生活必需费用。
陈学娟律师: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是对等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在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了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和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就应该是共同债务,夫妻任何一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一方不能以不知情为由而拒绝偿还。另外,一方也不能为了逃避债务而将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该约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陈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陈学娟律师:
《法律名人谈》这个栏目很好,能够贴近百姓生活,也能将法律普及到千家万户,祝本栏目越办越好,希望能为大家解决更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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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娟律师
陈学娟律师在执业中,办理了数十起民事、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多是婚姻家庭、合同、损害赔偿方面的纠纷,其中以婚姻家庭方面的案件居多。陈学娟律师对婚姻家庭案件有其独到的见解和思路,因其自身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耐性,愿意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以女性特有的细心、耐性和见解为当事人分析、解决各种法律上的问题。办理了多起成功典型的案件。
陈学娟律师从执业以来一直是合肥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帮扶中心的志愿律师,定期去为农民工及在岗职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严于律己、与人和善是陈学娟律师做人的准则,诚信、优质、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是陈学娟律师的工作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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