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名人谈

奥美中国员工加班猝死,工伤会有哪些赔偿?

江华律师      阅读:9295

江华 律师

联系电话:1861066997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交通事故

摘要 近日奥美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名年仅24岁的员工在上班期间猝死,该事件引起网民的强烈关注。死前他加班一月,死后他的工作QQ还亮着。大家在纷纷感叹当下年轻人工作、生活压力过大的同时,也在反思职工工作期间死亡是否属于工伤,工伤又会有哪些赔偿?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江华律师就上述事件中网友们关心的一些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曾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年轻人,干不完的工作,就停一停;奔不完的前程,就缓一缓,可近日奥美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名年仅24岁的员工却因连续加班过劳而死,为前程努力工作固然没错,累垮身体就不值了,且先不惋惜该员工的死亡,我们先请江律师跟我们说说,从法律上看,员工加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江华律师: 如果因连续加班过劳而死,应当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劳累引发的疾病死亡,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48小时规则”,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劳动者因劳累引发疾病送医后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就不算工伤。

  这里的“48小时规则”实则来自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对工伤的认定中,有三种情形“视同工伤”。这其中就包括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法邦网: 实践生活中经常发生劳动者因工伤而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的,但我们大部分网友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江华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邦网: 您说患职业病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江华律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具备五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5、必须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在上述五个要件中,缺少不可。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即: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它职业病(5种)。

法邦网: 据您所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会能称为职业病,那职业病又是如何诊断的?


江华律师: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

  (一)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材料。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法邦网: 江律师,除了上面您说的职业病等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还有没有其它的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江华律师: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邦网: 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会有哪些赔偿?用人单位不按国家规定给与工伤赔偿,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江华律师: 工伤赔偿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二是伤残鉴定赔偿。

  确定伤残等级后,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反之员工可以对用人单位提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60日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待遇。

法邦网: 我国相关法律是规定了劳动者被认定工伤后应当得到以上您提及的赔偿,但工伤赔偿应该是有它具体程序的,江律师,根据您多年的实务经验,劳动者在提起工伤赔偿时有哪些必经的阶段呢?


江华律师: 提起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或补正材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制作《工伤认定决定》,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如果没有予以认定,可以向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在人民政府或是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然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鉴定结论做出之后,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邦网: 您说劳动者想要得到工伤赔偿首先必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请问江律师,谁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江华律师: 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现在的实践经验,工伤认定申请还不能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法邦网: 在竞争至上的当今社会,企业在最大化地追求经济的利益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工伤事故,企业有责任维护好职工的权益,承担起社会的责任,像奥美中国员工加班猝死的事件是不应该发生的,那么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在出现工伤事故时应该做些什么?


江华律师: 现实中,很多企业对于工伤职工关怀做得不够,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力度保护劳动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比方说:

  1、证人证言。证人即是工伤事故发生的现场目击证人,或者是职工为了证明与单位具有劳动关系而请其工友同事证明工作情况的证人。

  2、当事人陈述。工伤员工对事故发生的相关陈述,在工伤认定阶段所做的有记录的陈述,在劳动仲裁阶段所做的陈书记录。

  3、书证。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收据,出入证,出勤记录,信函,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等。

  (2)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检查报告书,处方,发票,医疗费收据,挂号费收据等材料。

  4、鉴定结论。

  (1)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材料。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

  (3)伤残鉴定结论。以上是需要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积极准备的相关材料,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江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江华律师: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祝愿《法律名人谈》越办越好,咱们下期节目再见。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苏丹。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江华律师,江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江华律师: 大家好,主持人好,我是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江华律师,很高兴来到《法律名人谈》。

法邦网: 曾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年轻人,干不完的工作,就停一停;奔不完的前程,就缓一缓,可近日奥美广告公司北京分公司一名年仅24岁的员工却因连续加班过劳而死,为前程努力工作固然没错,累垮身体就不值了,且先不惋惜该员工的死亡,我们先请江律师跟我们说说,从法律上看,员工加班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江华律师: 如果因连续加班过劳而死,应当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因劳累引发的疾病死亡,在工伤认定上有一个“48小时规则”,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劳动者因劳累引发疾病送医后在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就不算工伤。

  这里的“48小时规则”实则来自于《工伤保险条例》。在对工伤的认定中,有三种情形“视同工伤”。这其中就包括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

法邦网: 实践生活中经常发生劳动者因工伤而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的,但我们大部分网友还不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江华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邦网: 您说患职业病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江华律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必须具备五个要件: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5、必须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

  在上述五个要件中,缺少不可。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即: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它职业病(5种)。

法邦网: 据您所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会能称为职业病,那职业病又是如何诊断的?


江华律师: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

  (一)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材料。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江华律师
本站暂无简介!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合同审查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8610669978
电子邮箱:898151479@qq.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江华律师联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