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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谁说了算,企业如何轻松应对员工跳槽?

钱正强律师      阅读:6720

钱正强 律师

联系电话:1332292124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移民留学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摘要 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员工跳槽的频率越来越高,但是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是企业说了算,还是员工说了算?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地位,《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在法律层面上,员工掌握了更大的主动权,那么企业如何轻松应对员工跳槽?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广东国申律师事务所的钱正强律师就网友们关心的上述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苏丹。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广东国申律师事务所的钱正强律师,钱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钱正强律师: 大家好,很高兴来到《法律名人谈》节目与大家一起探讨劳动用工法律难题。

法邦网: 随着劳动者权利的不断完善,劳动者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员工跳槽现象的频频发生让不少企业很头疼,“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是企业说了算,还是员工说了算?”这个问题随之便成了企业和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那么请问钱律师,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钱正强律师: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由于合同双方或一方的意思使劳动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法邦网: 劳动合同解除有几种方式,哪种解除方式对企业来说既可以减少成本,又不致于引起各种矛盾纠纷呢?


钱正强律师: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协商解除容易化解矛盾。

法邦网: 劳动合同作为企业用工的凭证,是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不可或缺的,我想企业是不得随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吧,那么请问钱律师,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


钱正强律师: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有严重过错或触犯刑律;二是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三是经济性裁员。

法邦网: 您说员工有过错,企业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意味着只要员工有违纪行为,企业就能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样认定员工有过错?企业和有过错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又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钱正强律师: 不尽是。有些情形,即使劳动者有过错,但在一定期限内,单位也不得解除合同。如:

  (一)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法邦网: 劳动者有过错,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肯定是最小,成本也是最低的,但是企业往往会因为操作不当最后陷入被动状态,钱律师,在实务中,为了规避风险,企业因劳动者过错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或者手续?


钱正强律师: 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为劳动者经试用不合格,或者劳动者违纪、违法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当出现此类许可性条件,用人单位无需向对方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也称即时辞退。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即时辞退: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被劳动教养。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

法邦网: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动关系僵化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它也是劳动争议产生的多发地带,为了降低诉讼成本,抵御法律风险,企业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做好防范工作?


钱正强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有调查数据表明,95%的用人单位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败诉的原因是没有手续,或程序不合法。用人单位如果想要避免纠纷,务必要规范管理。

法邦网: 钱律师,按照您之前说的,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仅局限于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那么,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是怎么样的呢?


钱正强律师: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也叫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法律规定企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失性解除的具体情形包括: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邦网: 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一样,用人单位适用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有一定的程序和后果的,在实务中,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后果是什么?


钱正强律师: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邦网: 经济性裁员也是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之一,请问钱律师,什么是经济性裁员,企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裁减人员,经济性裁员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钱正强律师: 企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裁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经济性裁员必须注意,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对裁减人员,必须依法作出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法邦网: 相比过错性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裁减人员应该需要履行更严格的法定程序吧, 钱律师,您能说说企业裁员的程序是什么吗?


钱正强律师: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可以裁员,但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法邦网: 企业对于员工来说有着相对的优势,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大多数是企业说了算,但是随着企业竞争的加剧,员工跳槽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大大减小了对员工跳槽的限制,降低了员工跳槽的风险,从而使得员工跳槽变得更加容易,由此也给企业带来了诸如人员不稳定、员工离职无法控制之类的麻烦,钱律师,根据您多年的实务经验,企业应该如何轻松面对员工跳槽?


钱正强律师: 在操作层面上讲,劳动者跳槽问题是一个大难题。企业也没有什么灵丹妙药可以杜绝或防止员工不跳槽。最常见的办法就算与员工签订服务期协议,并约定违约金,如果员工在服务期间跳槽,企业也可以追究员工违约责任。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钱正强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有调查数据表明,95%的用人单位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败诉的原因是没有手续,或程序不合法。用人单位如果想要避免纠纷,务必要规范管理。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钱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钱正强律师: 不用客气,希望法律名人谈栏目越办越好,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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