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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离婚,无过错方如何请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王传虎律师      阅读:7188

王传虎 律师

联系电话:13820439588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摘要 丈夫婚外情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妻子被逼无奈只能同意离婚,对于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吗,该如何提出?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权益?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的王传虎律师就这一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马燕燕。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的王传虎律师,王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王传虎律师: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再一次在这里与大家畅谈法律问题。

法邦网: 因为婚外情,丈夫狠心向妻子提出离婚。妻子尽管不甘心但也只能选择离婚。像这种因一方婚外情导致的离婚,另一方能否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呢?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问题。在这里我们首先请王律师为我们解答一下,丈夫婚外情起诉离婚,妻子能否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


王传虎律师: 婚外情目前的确是伤害夫妻感情的第一“杀手”,但面对这个问题,《婚姻法》并没有与其相对应的补偿或赔偿措施。我国《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了四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的。除了这四种情况外,夫妻一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更进一步说,婚外情只是一种事实状态的描述,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都属于婚外情的范畴,只不过更为严重而已。假如本案中其丈夫的行为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妻子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

法邦网: 按您上面说的,丈夫婚外情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话,妻子作为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说妻子也有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例如一夜情,那么妻子还能作为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吗?


王传虎律师: 如果仅仅是“一夜情”,不构成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而妻子对于丈夫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此而消灭,如果双方都达到损害赔偿的程度,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9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双方都失去了提出损害赔偿的主体资格。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至此。因此,如果妻子也出现了符合婚姻法第46条的情形,那么妻子便不能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了。

法邦网: 通过王律师的回答可以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当婚外情离婚满足法定要件时,无过错方就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婚外情,是过错方和小三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而对夫妻一方产生伤害,那么,受伤害的一方能否向小三请求赔偿呢?


王传虎律师: 这个情况目前是无法请求的。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规定,破坏合法夫妻关系不属于民事侵权的范畴,而夫妻关系亦不属于民事权益,因此受伤害的一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主张。虽然“小三”破坏了夫妻间的感情,但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出轨一方能够保持对妻子对家庭负责任的态度,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在这里,我也希望各位朋友能够抵抗住现实的诱惑,维护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

法邦网: 我们知道婚外情离婚时,无过错方只能向婚姻中的过错方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那王律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王传虎律师: 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实践中,损害赔偿是与离婚诉讼一同提起的,而能否获得赔偿则需要两方面的考量,第一是能否达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标准,第二是能否判决离婚。也就是说,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亦符合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才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法邦网: 无过错方要求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无非是想在金钱上得到些补偿。那无过错方在提出婚外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时候,该提出多少数额的赔偿金比较好呢?


王传虎律师: 这是个很难判断的问题,一般实践中,我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见。毕竟受到伤害的是当事人,而多少赔偿金能给其心理带来安慰每个人又不太一样。不过我们都不会建议当事人把金额定的奇高,因为这个赔偿金更具有补偿性质,我国法院一般不会支持高额赔偿金。另一方面,过高的赔偿金会导致诉讼成本的增加,如果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就要承担本没有必要承担的诉讼费用。

法邦网: 一个合适的赔偿金数额更有利于法院准许无过错方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在面对过错方的出轨和无情的抛弃时,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就萌生让过错方“净身出户”的念头,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平息心中的怒火。请问王律师,婚外情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判决过错方“净身出户”吗?


王传虎律师: 法院是司法部门,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审判职能的机构,因此只有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事项,法院才会支持。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过错方“净身出户”,因为还要考虑到过错方的社会责任,比如赡养父母的责任,抚养子女的责任等。如果贸然使其“净身出户”,第一可能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第二可能使其不能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与其过错有可能不相符合。基于以上几点考虑,即使双方制定了“净身出户”的协议,也不能简单的依照该显失公平的协议判决。因此一名专业的婚姻法律师,不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理性的判断得失,不能一味的的满足当事人不合理要求,造成当事人对法律的错误理解。要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取得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法邦网: 我们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院在接受无过错方提出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同时也要求无过错方负起举证责任。即拿出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现在我们就来请教一下王律师,婚外情离婚,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需要哪些证据来证明?


王传虎律师: 主持人说的很对,证据对于任何形式的诉讼都至关重要。而重婚等证据往往涉及某一方的个人隐私,取得证据的方式不合法,或侵犯的对方的隐私权,该证据在法庭中是无法被采信的,因此在取证时,希望各位朋友能够咨询专业的婚姻法律师,以免因小失大。

  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婚外情证据有:照片、录音、短信、qq聊天记录、视频、保证书等。这里我要着重提一下保证书,因为在发现一方出轨后,可能不会马上就上升到要离婚的程度。此时,一定要过错方书写保证书,把事实写清楚,并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以此作为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法邦网: 有了有效的证据证明,也符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条件,法院才会判决过错方承担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的给付问题了,是选择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期给付比较好?


王传虎律师: 如果能够一次性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比较好。在实践中,胜诉不是问题,而胜诉之后的执行才是问题。因此,为了以后不致再发生纠纷,一般还是一次性支付为好。司法实践中基本为一次性支付,鲜见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大部分在《民事调解书》中出现。

法邦网: 法院的一纸判决并不代表无过错方就能拿到赔偿款。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是法院判决离婚后,过错一方拒绝给付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金,或者拖着不给,对于这样的情况,王律师,您认为该怎么解决才好?


王传虎律师: 如果法院已经判决支持了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义务人就有义务依照判决依法及时履行。义务人在不履行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义务人强制执行。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恶意转移财产,那么此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


王传虎律师: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希望大家还是珍惜现在的夫妻感情,遇到问题及时的与专业的婚姻法律师联系,最后祝愿各位朋友家庭美满,生活幸福。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王传虎律师: 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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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虎律师
王传虎律师,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04年执业至今。擅长处理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及各类非诉案件。凭着多年的执业经验及丰富的理论功底,树立了自己在办理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合同纠纷等方面独特的办案风格。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820439588
电子邮箱:wangchuanhulvshi@126.com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王传虎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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