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车进水保险公司拒赔 理赔要注意哪些问题
刘雪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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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摘要
“发动机车进水保险公司拒赔”一直都是各大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惯用的免责条款,很多人觉得,发动机进水熄火,只要没有再次发动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那么,对于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到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的保险理赔专家刘雪莲律师就上述话题与网友们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主持人苏丹。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刘雪莲律师,刘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刘雪莲律师:
大家好,我是北京中伦文德(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我的主要专业领域是保险理赔纠纷。
法邦网:
开车的朋友们可能都比较了解,每每遇到台风、暴雨天气,带来的可不仅是积水与拥堵的问题,不少私人发动车也是伤了身的,要不被水淹,要不发动机损坏,车主是一心想着要向保险公司理赔,可人家保险公司并不示弱,就是拒赔,有人就问了,不是有车辆涉水险吗?保险公司凭什么不赔呢,请问刘律师,这里的涉水险是指什么?
刘雪莲律师:
涉水险又称汽车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各个保险公司对其叫法不一样但本质相同,根据保险条款,投保人购买涉水险后,保险公司对保险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或被水淹后致使发动机损坏可给予赔偿。
法邦网:
您说对于车辆涉水险,各个保险公司的叫法都是不一样的,但是我想它们的赔偿条件应该是相似的,车辆涉水险的赔偿条件怎么确定?
刘雪莲律师:
对。涉水险的赔偿条件是这样确定的:在遭受暴雨、洪水的时候,保险车辆被水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因此造成发动机损失。
法邦网:
很多人觉得,发动车进水只要没有再次发动,发动机的损失可以找保险公司赔付。事实上,按照您对车辆涉水险的解说来看,此想法并不准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能够拒赔吗?
刘雪莲律师:
理论上来说,由于暴雨、洪水导致发动机损坏的,均属于保险公司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这是因为:发动机是车辆的主要组成部件,与车辆其他部件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车辆损失实际上已经涵盖了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赔。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购买了车辆损失险的,因暴雨、洪水造成了发动机损害,即使没有购买涉水险,法院仍然判决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只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发动车进水保险公司拒赔“的免责条款会使理赔变得比较复杂一点。
法邦网:
“发动车进水后保险公司拒赔的车损险免责条款是否生效”显然是车主能否得到保险理赔的关键,对于发动机的保险,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提出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刘雪莲律师:
简单的说在两种情况下免责条款不能生效:
1、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名(自然人)或签章(单位实体);
2、免责条款没有在保险条款中做出区别于普通条款的重点提示,如未采用特殊字体、字号、字色进行突出显示。
法邦网:
因为有免责条款的存在,遇到发动车进水损坏,我想即使是打官司,车主也很难获胜,那么作为车主,如何从“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不赔的免责条款”上着手,从而获得发动机的理赔呢?您多年从事法律的实践工作一定有着独到的见解。
刘雪莲律师:
根据我办理发动机进水保险理赔纠纷案的经验,一般从两个方面找突破口:
1、免责条款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况,如我前面所说的----投保人未在《投保单》上签名(自然人)或签章(单位实体),或者免责条款没有在保险条款中作出区别于普通条款的重点提示,只要上述情况存在一种即可以否定免责条款的效力而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发动机损失。
2、对于“发动机进水、车辆涉水行使保险公司不赔”和“保险车辆因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这两个相互矛盾的条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存在两种不同的理解。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法院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即 “暴雨、洪水”和
“发动机进水、车辆涉水行驶”属于不同的原因事件,在两者同时出现的情况下,应考虑何种事件是造成保险事故的最主要、最关键的原因事件。根据以上条款,对于因暴雨、洪水引起的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进水所致的损失,暴雨、洪水是造成保险事故的最主要、最关键的原因,属于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邦网:
一般情况下,什么原因造成发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刘雪莲律师:
根据保险条款,如果车辆非因暴雨、洪水的原因发动机进水或涉水行使,比如说:在没有暴雨、洪水造成路面积水的情况下,车主误把车辆开进低深的水沟造成发动机进水,保险人当然不负责赔偿。
法邦网:
有些车主对车子的爱可不是用“极致”两字来形容的,遇到自己的发动车进水,哪还有什么心思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定损啊,第一时间内就把车子送去维修了,等到白花花的银子花出去之后,才想到要去保险公司理赔,那么这时候保险公司还会赔吗?
刘雪莲律师:
在紧急情况下忘了报案,把车送到维修机构后,应请维修机构拆解发动机并拍照,再由维修机构根据拖车的现场情况和发动机拆解后的检测情况、维修情况出具《情况说明》、《维修报价单》、维修费发票,即使没有走报案、定损程序,保险公司也应当赔付。
法邦网:
车辆理赔,定损是需要证据的,发动车进水是不是得证明进水并非人为故意造成的?车主又需不需要证明该车的所有权人是自己的呢?
刘雪莲律师:
是的。在通常情况下都可认定并非人为故意的。这是因为:以暴雨情况来说,被保险人驾驶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突遇暴雨,对于暴雨的发生、降水量、路面积水的速度和程度,被保险人均无法预料;对于多深的水可能导致发动机进水,被保险人因不具备专业知识而难以判断。在此种情况下,法院及仲裁机构均认定动机进水并非人为故意造成的。
被保险人可以是车主,也可以是车主允许的任何驾驶员。起诉的情况下,一般以登记的车主为原告,凭行车证、车辆注册登记证书可证明所有权。
法邦网:
常常听到别人说,车险理赔工作涉及面广,程序比较复杂,那么发动车进水后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具体应该走哪些程序?
刘雪莲律师:
应注意尽可能完整地保留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比如报案电话通话信息、报案号、现场查勘单据、现场照片、发动机拆解照片、维修方案、维修机构的《报价单》、维修费发票等,其他的事情交给律师去做。
法邦网:
近几年,车主对车险服务一直都不是非常的满意,不满意的重点来自于理赔服务,很多车主提出了“投保简单,理赔难”的控诉,那么车主发动车进水后要求理赔,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车主有哪些救济途径?
刘雪莲律师:
从现实角度讲,各家保险公司对理赔率控制相当严格,协商、投诉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诉讼在优势在于,对生效裁判文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保险公司财力雄厚,赔偿款项执行起来非常快捷。
刘雪莲律师:
不要迷信保险条款,不要轻信拒赔理由,敬畏法律、信任律师,让专业人去做专业事。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刘雪莲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刘雪莲律师:
愿为广大车友尽法律人的绵薄之力!谢谢大家!希望法律名人谈节目越办越好,给更多需要的人带去帮助。
法律名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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