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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无处不在,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注意什么

李铁燕律师      阅读:6834

李铁燕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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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摘要 为自己投保一份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对自己生命的尊重,也是弥补经济损失的一种埋单行为。这年头,意外无处不在,坐个飞机,机场发生爆炸;乘个公交,公交车起火;逛个商场,碰到持刀砍人者,频发的意外事件让人们把目光投向了人身意外险,那么,人们参加人身意外险需注意哪些事项?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铁燕律师和网友们一起探讨上述法律问题。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苏丹。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铁燕律师,李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李铁燕律师: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又一次来到《法律名人谈》。我是天津的李铁燕律师。

  今天在这里和大家探讨法律问题我非常高兴。

法邦网: 人身意外风险无处不在,对于家庭责任重大而且意外风险较大的人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几乎不可或缺,那么,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特点?


李铁燕律师: 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是一种短期、灵活、缴费较低的保险险种。它在我们日常生活是比较常见的保险险种。

法邦网: 我们知道,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也常用于保险业,经常接触保险的人对意外伤害这个词并不陌生,广大网友们想知道,您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念中提到的意外伤害应该怎么去认定呢?


李铁燕律师: 好的,那么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事故必须是外来的、突发的、意外的、非疾病的因素所导致的身体伤害。

  所谓外来的,是指伤害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如机械性的碰撞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或酸、碱、煤气等因素所致的化学性损伤;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袭击所形成的伤害,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碰撞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本身的疾病引起的;所谓非本意的,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等等。具备这些条件才可以认定为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范畴内。

法邦网: 经常驾车出行的人总说,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常出差的人也总说,必须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到底谁适合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谁又不能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李铁燕律师: 现在各家保险公司针对不同的人群推出了很多保险的产品,适应人群面很宽,比如说有学生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职工的以及城镇医保单位为广大城镇居民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等。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比如说,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险。

  此外,家庭可以选择意外险,还有针对老年人的《老年人出行平安保险》、针对家庭财产《安居综合保险》、针对民用燃气危险的《民用燃气用户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购买意外保险按需购买,没必要够多购买保险,因此要注意购买的险种的承保范围等。对于主持人讲的哪些人不能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这个没有绝对的限制,随着保险公司开发保险产品的丰富,可投保意外险的人群也会越来越广泛。

法邦网: 平常我们都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求参加保险,也就是普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没有强制性的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哪些分类?


李铁燕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早已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工伤保险是属于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法定的强制性保险。另外,我们的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也是属于强制险,对于人身意外伤害部分是有强制性的。

  主持人所讲的关于保险的分类问题,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比如根据保险期间来分,主要是短期意外险和一年期的意外保险。还有可选保险期间的意外险产品,如果是根据保险责任划分,大致有综合意外险、交通工具保险、旅游险。综合意外险也称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它是保障生活中常见的磕碰撞伤等意外伤害,保障范围较广。另外还有交通工具保险保障、旅游险可以理解为短期的综合意外险,另外,还有职业意外保险和高风险运动保险。对从事较高风险职业和体育训练的人群,综合意外险一般不提供保障,需要投保专门的职业保险或保障高风险项目的保险。

法邦网: 人身意外保险的一大特点就是交费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怎么算,它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李铁燕律师: 保险费的计算有比较复杂的因素构成,一般保险费率的设计因素包括:根据意外事故发生频率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类,对不同类别的被保险人分别制定保险费率。一般短期费率高于相应月份占全年12个月的比例,而对有一些保险期限在几星期、几天、几小时的极短期伤害保险来讲,保险费率往往更高。影响意外伤害保险费率高低的因素有两个:

  一是被保险人从事工作的危险程度;

  二是保险期限的性质。危险程度高,保险费率高,危险程度低,则保险费率低。

  赔偿方式中,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和给付方式等均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保单效力方面有所不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一旦脱离投保的团体,保单效力对该被保险人即行终止,投保团体可以为该被保险人办理退保手续,而保单对其他被保险人仍然有效。保险公司一般根据合同保额给付相应的现金赔偿方式。

法邦网: 保障高是人身意外保险的另一大特点,出现意外伤害,只要在保险范围内,一般都可以得到理赔,根据您多年从事法律执业,请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具体有哪些?


李铁燕律师: 我们这些年在处理保险理赔案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赔偿纠纷和理赔事件: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分付。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法邦网: 要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需要哪些条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李铁燕律师: 前面我们已经讲到关于人身意外保险意外认定的一些必要条件,同时它也是保险费赔付的基本条件,即:必须具备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非本意的使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件。该客观事件为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这是认定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有的条件。

  除了前面我们讲到的这些因素,造成的猝死一般有疾病因素。依据以上意外险的赔付条件,一个人因病死亡或猝死都不属于其赔付范围。

  此外,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也不属于意外险赔付的范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意外险不能对上述情况进行赔付,但是很多寿险可以对之进行赔付。

  关于保险理赔的程序,各个保险公司都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电话报案:拨打保单上的报案热线

  二、提供索赔资料及相关单证

  1、索取索赔申请书。

  2、根据投保的产品情况及申请保险金种类收集相关的证明资料。如人身意外险发生所致的医疗费用收据、门急诊病历、伤残鉴定书等等;家财险需要提供的损失清单、购物发票、消防部门失火证明等等。

  3、通过EMS、DDS邮寄或传真准备好的相关索赔资料和单证至保险公司。在提供索赔资料后,可以拨打客服电话查询索赔情况,将详细告知索赔的情况。在接到齐全的理赔资料后,经保险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给您。

法邦网: 世界很大,人数众多,在人群里总会有贪得无厌,想要不劳而获的人,一些人想要获得保险理赔金,使用各种手段,甚至做出了违法犯罪之事,但最终并不能获得保险理赔金,因为存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予赔偿的情形,这些情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李铁燕律师: 关于保险的免责条款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及自身利益的考虑,都会设定一些不予赔付的情形,这些条款都在被告知投保人后,对投保人产生不予理赔的法律后果。主要的免责条款包括十几个项目,保单都会有详细记载,我在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危险运动及作业以及战争等因素。

  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对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有明确的告知及说明提示义务,如果保险公司不能够证明已经尽到说明即告知义务的,免责条款将视被视为无效条款,不对投保人发生法律效力。另外,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以及骗保行为也是不能够得到赔偿的, 同时还要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邦网: 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对于因人身遭受意外伤害的理赔需要的材料,如何收集理赔材料是获得理赔的重要条件之一,对于投保人应该如何收集理赔材料?人身意外保险理赔需要哪些证据?


李铁燕律师: 关于理赔材料,大家一般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即可,主要包括:医疗部分:医院清单、发票、出院证、门诊病历、门诊发票、CT报告单、病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出院小结等等。死亡伤残烧伤部分: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火化证、伤残鉴定、烧伤鉴定,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理赔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意外险合同原件、理赔申请书、事故证明等等。因此投保人在理赔前一定要妥善保管上述资料和证据,以便顺利得到赔偿。

法邦网: 目前市场上的保险产品种类繁多,人们之间相互跟风,不从自身考虑就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但是不加思考的投保往往会令自己后悔,投保人身意外险会有哪些风险,人们参加人身意外保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李铁燕律师: 确实现在很多消费者跟风购买保险也是有的,并且事后很长时间也不看保单,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什么产品。因此购买合适的保险产品,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的,涉及的方面也是很广的。通常而言,大致包括:风险分析与保障需求、保险购买渠道的仔细挑选与保险产品与保险条款的详细了解等内容。

  一般来说,个人要想购买合适自己的保险产品,是需要提前分析自己的实际情况与保障需求的,优先完善保障型的保险产品,然后再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给自己做好保障补充的。 另外,在购买保险产品,也是有必要详细阅读详细的保险条款内容,尤其关注免责条款的具体事项,以确保自己的风险保障需求属于可保范围,确保自己的保险利益。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李铁燕律师: 嗯,好的!咱们这次访谈主持人所提出的问题已经比较全面的反映了保险客户的一些需要注意的投保问题和投保知识。我在这里也非常感谢大家仔细的聆听。投保意外保险需要您谨慎考察,了解投保的公司及投保的规则,同样,在投保其他险种事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因此希望以后我们可以多多的沟通,希望我的解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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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李铁燕律师,1995年4月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成为取得天津市经委系统首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先后供职于大型生产性及销售型国有企业、以及金融保险行业。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基础及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比较关注金融保险等企业法务,尤其是对寿险理赔有丰富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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