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名人谈

从兽父性侵亲生女看强奸罪的构成

高文龙律师      阅读:16901

高文龙 律师

联系电话:13911932898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摘要 本期《法律名人谈》聚焦强奸罪的构成。近日曝出印度著名导演阿印德,从1985年开始,在7年里强奸5个亲生女儿并让她们先后为自己生下6个孩子,有两个新生儿死在家中直接掩埋。阿印德称他的目的是为创造纯正血统,最终被法院判决获刑90年。如此兽行势必违法,那究竟什么强奸罪? 今天,我们特别邀请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高文龙律师做客《法律名人谈》,请他跟我们谈谈强奸罪具体细节。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田凤杰。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的高文龙律师,高律师您好,很荣幸能邀请到您做客《法律名人谈》,观众朋友们都很期待您的讲解,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高文龙律师: 大家好,很高兴做客法律名人谈。

法邦网: 从古至今,强奸终究屡禁不止。日前被曝光的印度著名导演阿印德,从1985年开始,在7年里强奸5个亲生女儿并让她们先后为自己生下6个孩子。有两个新生儿死在家中直接被掩埋。阿印德称他的目的是为了创造纯正血统。最终被法院判决获刑90年。请问高律师,究竟什么是强奸罪?


高文龙律师: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罪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性行为的发生违背了妇女意志,至于被害人的身份则在所不论。

法邦网: 强迫女人发生性关系,这绝不是一项轻的罪名。作为刑事犯罪,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高文龙律师: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是男子,教唆、帮助男子强奸妇女的女子,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有以下特征: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法邦网: 和其它大部分罪名一样,强奸罪也分为既遂和未遂。强奸罪的既遂与未遂是怎么区分的呢?


高文龙律师: 强奸罪的既遂一般有三种理论,插入说、射精说和接触说。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是,对于成年妇女以插入为既遂,对于未成年幼女,以接触为既遂。

法邦网: 不像故意杀人罪,结局只有杀成与没杀成。强奸罪根据作案情节不同刑罚的轻重也会不同,除去简单的性侵,它的法定从重情节都有什么?


高文龙律师: 从刑法条文的表述看,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是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当从重处罚;刑法第236条第3款还规定了五种情形,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上这五种情况,都属于法定的应当加重处罚的情节。

法邦网: 刚才提到了关于幼女的问题,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在应知情的前提下,只要与之发生性行为均被视为强奸。那么如果是雏妓呢?嫖宿和法定的强奸罪有什么区别?


高文龙律师: 从量刑上看,刑法第236条规定,奸淫幼女的,要从重处罚,最高刑为10年;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侵犯的客体看,强奸罪保护的是幼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嫖宿幼女罪保护的是社会的公序良俗;从客观表现看,强奸罪多数情况下都是违背了幼女的个人意志,或者利用了他们对性的无知而实施的行为,而嫖宿幼女罪则不是违背了幼女的个人意愿。

法邦网: 很多男女一开始是有性关系的,可是后来女方不愿意再持续这种关系,男方又不愿失去已经培养好的性伴侣,于是纠缠不休。恼羞成怒的女人便可能会一纸诉状告男人强奸。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高文龙律师: 区分是否属于强奸,还是要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入手,这是强奸罪最核心的也是最本质的特征。实践中,如果能证明两人之间的性行为是在违背妇女意愿的情况下进行,一般会认定为强奸。如果没有证据显示两人发生性行为时是妇女不自愿,那么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强奸。

法邦网: 双方自愿就不构成强奸,可也有理应自愿却不自愿的情形。如果两个人是夫妻,但是女方因为没情绪或其它情形不愿意发生性行为,而男方却因为欲望高涨或报复将妻子给强行正法了。像这种情形该怎么认定?在夫妻之间有强奸一说吗?


高文龙律师: 这种情况就是所谓的“婚内强奸”,目前我们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一般不认为这种情况构成强奸。但是现在有些学者也一直在呼吁婚内强奸入罪的问题。支持这种观点的理由是,婚内强奸也属违背妇女意志的行为,其行为特征已经符合了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但是反对者认为,夫妻之间有法定的性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将婚内强奸入罪,将会扩大刑法的打击范围。目前,这种行为是否应当入罪,争议非常大。

法邦网: 近些年来,性侵儿童的事件越来越多,被性侵的不仅有女童,许多的男童也惨遭毒手。然而曾经有禽兽教师在对男童进行鸡奸后竟然被无罪释放!到底强奸男性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呢?男人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性自主权?


高文龙律师: 男性被强奸目前还不能定罪。如果被害人是男童,根据法律情节,可以根据刑法第237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刑法第237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邦网: 关于强奸的罪名已经介绍了许多,节目也接近尾声,请高律师向广大网友们介绍一下,关于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果构成了强奸罪会被判处多重的刑罚?


高文龙律师: 法律规定:一般的强奸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高文龙律师: 对妇女和儿童犯罪历来是各国刑法打击的重点,我国也同样如此,但是仅仅依靠刑法的打击是不够的,为了更好的妇女的合法权益,还需要建立一些长效机制,以便更好的实现对妇女的保护。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高律师的参与。


高文龙律师: 感受广大网友的支持,再见!

法律名人谈 是中国法制类访谈第一品牌,每期邀请知名律师、专家做客法邦网,通过主持人与嘉宾一对一的对话形式,畅谈法律热点事件,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律精神,解答法律问题。

高文龙律师
高文龙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法律系,曾先后工作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2010年,曾作为中国新闻法立法专家参加德中媒体对话。 擅长并热衷办理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类案件。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手机号码:13911932898
电子邮箱:wlgao_2002@yahoo.com.cn


如果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与高文龙律师联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