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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意外险热卖,商业险如何成为老人保障的一部分?

李铁燕律师      阅读:5489

李铁燕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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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知识产权 金融证券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摘要 近日,北京开卖老人意外险。据统计,该险两天售出近7000份,被称为“史上卖得最好的保险”。老年人作为特殊的群体,其因机能退化产生的客观风险,造成了老年人在很多方面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老人意外险的推行是否能弥补空缺,商业险如何成为老人保障的一部分? 为此,《法律名人谈》特别邀请了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铁燕律师就老人意外险中的法律问题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

法邦网: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做客《法律名人谈》,我是本期的主持人马燕燕。今天我们很荣幸请到天津天一律师事务所的李铁燕律师,李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李铁燕律师: 大家好!很高兴接受法邦网《法律名人谈》的邀请,今天和大家针对老人意外险方面的问题和大家进行交流。

法邦网: 近日,新推出的老人意外险,深受大家欢迎。由于之前多地出现扶摔倒老人遭讹诈的新闻,老人意外险被人们戏称为“摔倒险”。此险一出网友们纷纷表示以后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扶跌倒的老人了。这不仅解决老人跌倒“无人搀扶”的难题,还为老人安全外出提供了保障。那么,新出的老人意外险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请李律师为我们解答一下。


李铁燕律师: 好的。我国保险法对于人身意外险有原则性的规定,即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类型,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法律文书,新推出的老人意外险同样也受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束,从法律层面与其他保险合同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其面对的被保险人群的特殊性,各个保险公司在推出新的险种时,会在费率,被投保人年龄限制以及保险额度,期间、免责条款方面进行调整和变动。这就要结合具体合同来谈了。

法邦网: 您认为,老年摔倒险在条款设置上有哪些特别的内容?


李铁燕律师: 据了解,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老龄办、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共同推出。这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北京市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三种公共交通工具,公园、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十二种公共服务场所,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养老餐桌以及托老所等六类为老服务单位。

  保单生效后,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残疾、烧烫伤等情况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养老餐桌或托老所就餐引发的食物中毒导致身故、残疾最高赔付保险金5万元,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000元。

  保险公司在条款设计上更贴近老年人的生活领域,免责条款也应该具有针对性。应为具体的保单我还没有看到,对于保单条款的设计我暂不做个人的分析。

法邦网: 老人意外险最大的特色就是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就是它的保障范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老年人可享受优惠和基本公共服务的各类场所。那么,这个范围包不包括小区的活动区呢?


李铁燕律师: 这个问题,我想是这样。一方面要有保险公司进行解释和说明。另外在理赔时,对于区域限制问题,保险公司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处理。一个新的险种出台,可能会出现很多未尽的条款或不能穷尽的情况,也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法邦网: 我们都知道,老人意外险是为老人的“意外”买单。可是,什么是意外,不小心跌倒算不算意外,“意外”该如何认定?


李铁燕律师: 恩。这个问题不仅老年意外险中涉及,一般的意外保险也是主要应注意的问题。从法律意义上概念是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法邦网: 通过李律师的介绍,我们对“意外”的范围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如果老人是被别人撞到,被保险人是不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除了找保险公司理赔还可以找第三方责任人要求赔偿吗?


李铁燕律师: 是这样的,如果像主持人所讲是被别人撞到的情况,属于侵权责任法的调整范围,一般应由侵害方负责赔偿,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老年意外险的承保范围包含第三方责任的情形,是一种很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可以使受伤害的老人能够得到及时得到救助。在其他意外险处理上,一般对于不能明确责任人的情况下,可申报意外保险,通过保险理赔解决,但如果在公共场所造成的损伤,还需要最终追究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责任。

法邦网: 也就是说,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老人意外险均将予以赔偿,不受第三方影响。这意味着,如果老人是被人撞到而受伤,除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还可以向过错方依法索赔。那意外发生后,应如何办理理赔?


李铁燕律师: 恩,是这样的。对于发生老人被撞倒的情况,受害方可以选择向责任方或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在选择责任方赔偿不足时,也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如果选择直接有保险公司赔偿的,则受害方有责任向保险公司说明情况,说明责任方情况。在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后,向第三方追偿。

法邦网: 一旦进入后期理赔阶段,难保保险公司不会故意刁难,甚至曲解合同条款中的条条框框或者是利用容易让投保人忽略的免责条款来逃避责任。请问李律师,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能帮我们规避这个风险呢?


李铁燕律师: 恩。对于保险公司在理赔阶段提出不予理赔的理由,一般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不能如实告知投保时的身体状况,或者要求理赔的事件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范围等居多。对于一般投保人,在投保时应该注意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以及阅读免责条款,或要求保险代理人进行明确告知,尽到明确的说明义务。这样就可以避免后期理赔出现不顺利的情况。

法邦网: 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必须提示或说明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投保人的权利。但老人意外险毕竟是商业险,涉及到金钱,保险公司会为了利益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赔偿。这时,被拒绝理赔的当事人该怎么办呢?


李铁燕律师: 如果投保人在理赔中遭遇拒赔的情况,应尽快找到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区分各种情况,尽快收集相关证据,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尽快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纠纷。

法邦网: 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协商不成的时候就只能通过法律的手段去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了。法律手段就是老百姓说的打官司,但是我们都知道想要法庭支持自己的诉求就要拿出相关的证据。那么,李律师,根据您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对于老人意外险理赔纠纷诉讼,当事人需要注意搜集哪些证据呢?


李铁燕律师: 好的。在诉讼环节,一般情况下法院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要对自己的主张用证据加以证明。对于老人意外保险的纠纷诉讼,会涉及到如下一些证据需要保存和收集:1、意外险保单2、出险报案记录3、理赔申请单4、拒赔通知书5、与保险代理人签单过程的相关材料等。同时要针对个案,当事人还要收集事发当天的证据材料。

法邦网: 老人意外险由政府主推,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实施,这意味着老人的安全受到了社会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李律师,您觉得从老人意外保险热卖事件来看,商业保险如何成为老人保障的一部分呢?


李铁燕律师: 老年意外险的推出,是一件让大家都拍手称快的好事情,说明我们社会各方面更加关心和关注老年人各个团体,刚加关注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安全保障。由于老年人已经处于身体机能衰退期,各个保险公司出于经济利益和商业化的运作,鲜有涉及。那么北京地区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下,人寿保险公司身先士卒,确实是其他地区可以借鉴的一种模式。如果有社会公益基金组织的参与,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未来对于老年的商业保险的保障我们也期待会进入到一个跟全面、更高的阶段。

法邦网: 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李铁燕律师: 感谢主持人,感谢大家的聆听。关于保险的话题还很多,也希望我们今后有更多交流的机会,也希望您在遇到保险纠纷的的时候,第一时间找到我们。我们的宗旨是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做专业的、值得您信赖的律师。

法邦网: 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李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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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燕律师
李铁燕律师,1995年4月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成为取得天津市经委系统首批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先后供职于大型生产性及销售型国有企业、以及金融保险行业。有扎实的企业管理理论及实践基础及丰富的办案经验。 本人及律师团队成员比较关注金融保险等企业法务,尤其是对寿险理赔有丰富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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